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征地拆迁法律问题是什么

  征地拆迁法律问题是什么 一、征地拆迁的法律问题
   1、对于占用耕地,我国实行什么政策?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1条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2、征收耕地如何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47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以下几部分: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3、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
  土地管理法第47条还规定,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4、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用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偿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5、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如何确定?
  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6、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二、征用土地应如何进行补偿
  1、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用土地应当按照如下方式进行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
  2、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用土地应当按照如下方式进行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3、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4、依照上述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5、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综上所述,上文就是征地拆迁法律问题。一共包括六条,这六条在各方面对征地拆迁做了规定,有利于保障人民的合法的土地权益不受损害。通过上文的阅读,应该对于征地拆迁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可以在遇到征地拆迁问题时,更好地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总结:征地拆迁法律问题是什么一、征地拆迁的法律问题1、对于占用耕地,我国实行什么政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1条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如果夫妻双方选择诉讼离婚的
      如果夫妻双方选择诉讼离婚的,在法院进行了判决之后,将夫妻名下的房产判给了男方,但由于房子目前是登记在女方的名下,所以需要办理好过户的手续,这样才算是完成法院的最终判决,那么,离婚房......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企业的成立过程带来许多问题发生。公司债券如要是委托他们执行管理那么该有什么样的规定进行。所以中国证券协会就此针对这个问题发行了一些硬性的行为规章制度......


·私自砍树罚款属于治安罚款吗?
      私自砍树罚款属于治安罚款吗?私自砍树罚款不属于治安罚款,两者适用的法律规定是不一样的。1、私自砍树罚款根据《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私自砍伐树木违法,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


·公司法股东会的表决如何行使?
      公司法股东会的表决如何行使?股东表决权是股东权利的主要体现,股东可以享受权利,但也需要完成自己应该履行的义务,股东表决权实行一股一票,资本平等的原则。在股东大会上股东表决权是十分......


·公司拖欠工资无力支付怎么办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


·劳动法加班时间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劳动法加班时间具体内容是怎样的?我国劳动者众多,所以我国法律特别重视劳动者的加班时间,在劳动法中对工作时间与加班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加班时间有别于工作时间,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之......


征地拆迁法律问题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