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资产收购与股权收购的不同点是什么?

  资产收购与股权收购的不同点是什么
  
  一、资产收购与股权收购的不同点
  
  1、变更方式不同。
  
  股权收购因为股东变动须在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而部分资产收购不需要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如果收购的资产属不动产,须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当然,若是收购目标公司全部资产,被收购企业须在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2、承担债务不同。
  
  股权收购后,股东应按股权比例承担相应比例的债务,而资产收购后目标公司的原有债务仍由其承担。
  
  3、税收不同。
  
  股权转让后,由股东缴纳增资部分的个人所得税,而资产转让后,由目标企业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等。
  
  4、受影响的第三方不同。
  
  股权收购中,影响最大的是目标企业的其他股东,而资产收购中,影响最大的是享有该资产权利的人,如担保人、抵押人、商标权人、专利人等,资产的转让须得到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二、资产收购的流程是什么
  
  资产收购属于并购的一种形式。其程序和流程大致如下:
  
  基础工作阶段:
  
  1、制定公司发展规划
  
  2、确定并购目标企业
  
  3、搜集信息,初步沟通,了解目标企业意向
  
  4、谈判确定基本原则,签订意向协议
  
  5、递交立项报告
  
  6、上报公司
  
  7、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待得到同意的批复后进入第二阶段
  
  具体并购业务流程阶段:
  
  1、尽职调查
  
  2、尽职调查报告报公司
  
  3、审计、评估
  
  4、确定成交价
  
  5、上报项目建议书
  
  6、并购协议书及附属文件签署
  
  7、董事会决策程序
  
  这个完成后进入第三阶段
  
  注册变更登记阶段:
  
  1、资金注入
  
  2、办理手续
  
  3、产权交接
  
  4、变更登记
  
  进行资产收购,也是企业对外扩张的一种方式,通过并购的形式,让企业能够不断的发展壮大。但是在资产收购的过程中,也要注意对目标公司做出调查研究。一个是看目标公司是否具有被收购的价值,另一个也是要注意收购目标公司的资产是否容易,自身需要投入多少,成本与收益之间的比例情况如何。
  
  
总结:资产收购与股权收购的不同点是什么一、资产收购与股权收购的不同点1、变更方式不同。股权收购因为股东变动须在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买房子需要看什么手续
      买房子需要看什么手续1、审查开发商买房子说白了其实就有两个矛盾,一个是人与钱的矛盾,一个是人与开发商的矛盾,其中人与开发商的矛盾一直在升级,有成为主要矛盾的倾向,因此购房者们在买......


·结婚后得精神病能否离婚
      结婚后得精神病能否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精神病人也不例外,他们的婚姻也是自由的,结婚。离婚都自由。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精神病人离......


·一、抚恤金和丧葬费是遗产吗?
      一、抚恤金和丧葬费是遗产吗?1、抚恤金和丧葬费都不是遗产,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死亡后死者单位给予死者近亲属及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丧葬费是死者单位给予死者亲属处理死者后事的一种补助,属于......


·银行股权质押的赔偿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发生
      银行股权质押的赔偿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发生一、银行在什么情况下接受股权质押需要赔偿(一)接受下列股权时1、本行的股权;2、银行章程、有关协议或者其他法律文件禁止出质,或其他在限制转让......


·民事诉讼二审撤回上诉的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二审撤回上诉的规定有哪些一、民事诉讼二审撤回上诉的规定有哪些1、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人的上诉至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宣告前,上诉人认为自己的上诉理由不充分,或者接受了第......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是在双方签字时生效的,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前,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成为保证离婚财产分......


资产收购与股权收购的不同点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