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建设土地使用证的取得流程是什么

  建设土地使用证的取得流程是什么
  
  一、建设土地使用证的取得流程是什么?
  
  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政府材料);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7、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
  
  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部门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包含哪些内容?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
  
  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③备注。
  
  ④变更记事。
  
  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是多长?
  
  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办理土地使用证是归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管辖的,所以,在和政府部门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以后,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先办理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要么是取得的途径不合法,要么就是土地属于划拨用地。
  
  
总结:建设土地使用证的取得流程是什么一、建设土地使用证的取得流程是什么?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1、...#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民事诉讼经济纠纷还不起怎么办?
      民事诉讼中经济纠纷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纠纷,在经济纠纷中,判定被告一方确实存在债务行为,则应该由被告对原告进行偿还和相关损失的赔偿。那么民事诉讼经济纠纷还不起怎么办?被告人会受到什么样的......


·上下班途中摔伤受伤是否算受伤
      上下班途中摔伤受伤是否算工伤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这个是肯定不能构成工伤的......


·聘用合同书范文 怎么写聘用合同书
      单位如果需要外聘那种学历比较高、经验比较丰富的退休人员的话,此时双方之间往往不能再建立劳动关系,成立的这是劳务关系。而此时无法签订劳动合同,但不代表就不签订合同了,这样对双方都不利......


·减刑的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
      减刑的起始时间,是指罪犯被执行刑罚多少时间后才可以依法减刑;减刑的间隔时间是指第一次减刑与第二次减刑之间应相隔多少时间的规定。一、被判处五年以上的,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后可依法减刑......


·起诉离婚本人不去可以吗?
      起诉离婚本人不去可以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民事案件中,诉讼当事人委托了全权代理人的,本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但是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是解决当事人身份关系的案件,应当由当事人亲......


·监护权和抚养权有什么区别呢?
      监护权和抚养权有什么区别呢?相信绝大多数人把两者混为一谈了,绝大多数人都不太了解,下面就来跟大家介绍下监护权和抚养权这两者之间的区别。一、什么是抚养权、什么是监护权?定义分别如下:(一......


建设土地使用证的取得流程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