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加班工资包含在工资中?

  加班工资包含在工资中?加班工资不包含在工资中,因为根据通常做法来说的话,加班的工资他是按照平时的基本工资来进行一个合理的倍数乘以的,劳动者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应为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明确约定奖金、津贴、补贴等项自不作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从其约定,但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书面约定实际支付的工资是否包含加班工资,但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已支付的工资包含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加班工资的,可以认定用人单位已支付的工资包含加班工资,但折算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明显不合理的除外。从上述看来,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工资已包含加班费”,但合同条款不能显失公平,同时要满足以下条件:1、劳资双方约定的加班工资数目和加班时间必须明确,简单地规定月工资包含加班费有避重就轻之嫌。2、约定“工资已包含加班费”的加班时间,最多不可超过《劳动法》规定的每月36小时的限额。如果约定的加班时间超过每月36小时,超出部门应视为违法超时加班,应当另行计算加班费。3、折算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折算后的时薪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为加班时间,加班工资以最低工资标准,按法律规定标准计算。二、职工工资包括哪些范围?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当代劳动者他们对于加班工资的敏感程度是非常高的,毕竟自己为了用人单位创造出一个更大的财产方面的利益,自己也应当获得一些财产方面的收益,这就体现在加班工资上面,所以加班工资他比平时的工资肯定是要高很多的,都是用倍数来进行衡量的。
  
  
  
总结:加班工资包含在工资中?加班工资不包含在工资中,因为根据通常做法来说的话,加班的工资他是按照平时的基本工资来进行一个合理的倍数乘以的,劳动者加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既主张违约金又主张利息的可以吗?
      既主张违约金又主张利息的可以吗?违约金与利息可以同时主张,但是违约金不能超过借款利息的30%,两项相加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违约金在性质上属当事人对违约损害赔偿的事先约定,就......


·拖欠货款利息法律规定是什么?
      拖欠货款利息法律规定是什么?拖欠货款利息法律规定是什么拖欠货款利息计算涉及到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起算时间上的确定,其二是计算标准上的确定。(一)起算时间上的确定。被执行人迟延履行......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预交款是多少?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预交款是多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另外,根据市房屋......


·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是哪些?
      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是哪些?在现实生活中,虽然大多数人为了使得自己的权益的得到保护,会遵守行政、民事以及刑事法律的规范,但是在我们的身边依旧不缺乏那些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主体,此......


·按规定土地使用权用办理吗?
      按规定土地使用权用办理吗?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这几年的迅猛发展,许多居民已经都有过商品房买卖的经历,不论是一手新房还是二手房,在买卖过户时都必须办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在国家推......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土地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最为常见的是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之分,相对于集体土地而言,国有土地的类型是更为繁杂的,取得各类国有土地的......


加班工资包含在工资中?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