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诉讼财产保全结果告知书的内容有哪些

  离婚诉讼财产保全结果告知书的内容有哪些?1、财产保全的意义其意义在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执行兑现。2、财产保全的程序(一)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向受案法院提出申请,明确需保全的对象的名称、数量、处所等。(二)提供担保。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担保的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三)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认为财产保全申请及担保符合条件的,将依法作出保全裁定并采取保全措施。3、财产保全的解除被申请人提供有效担保,经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原财产保全措施已没有必要性的,可以解除财产保全。4、保全裁定的复议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5、保全错误的赔偿财产保全申请人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二、离婚申请个人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财产保全的结果无非就是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现在即将被人民法院查封,但是在当事人提出申请之后,法院需要在指定的时间之内告知当事人是不是同意当事人的申请,然后还需要补充哪些材料,结果告知书拿到手中以后,就知道具体是怎么样的一种状况了。
  
  
  
总结:离婚诉讼财产保全结果告知书的内容有哪些?1、财产保全的意义其意义在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执行兑现。2、财产保全的程序(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正式员工临时离职扣工资吗 一、正式员工临时离职扣工资吗?
      正式员工临时离职扣工资吗一、正式员工临时离职扣工资吗?一般都会扣除一部分工资,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中华......


·一、交通事故人伤起诉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人伤起诉赔偿流程是怎样的?交通事故人伤起诉赔偿流程主要是:1、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2、法庭调查......


·在公司法人变更后银行如何变更手续?
      在公司法人变更后银行如何变更手续?现今社会中,经济活动频繁,公司法人变更是十分重要的,往往在公司法人变更之后需要到银行进行一系列的法人变更手续,而公司法人变更后银行如何变更手续呢......


·民事诉讼案件开几次庭?
      民事诉讼案件开几次庭?民事诉讼审两次。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也就是对于同一案件,通常经由一审和二审就终局了。一审法院重新作出判决,不服第二次一审判决的,还有权上诉,二审法院不能再......


·2023年检察院量刑建议重要吗
      2023年检察院量刑建议重要吗一、检察院量刑建议重要吗1、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可以作为法院量刑的参考,并不是说法院一定要按检察院的量刑来判决。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影响组......


·外嫁的女儿有土地继承权吗
      外嫁的女儿有土地继承权吗没有。1、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是不能继承的。与女儿是否出嫁没有关系。责任田是集......


离婚诉讼财产保全结果告知书的内容有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