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犯罪未遂与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未遂与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犯罪未遂与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未遂和犯罪的主要区别就是一个还没做到犯罪的目标而在中途的时候就已经停止了犯罪的行为,而已经确定是犯罪就说明已经做了某些刑法禁止做的事情而且必然面临国家机关的严厉制裁的,区别的标志是是否“着手”实行行为。预备是进行了犯罪准备,但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能够“着手”;而未遂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既遂。
  
  其他的区别具体如下:
  
  
  1、概念不同
  
  犯罪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处罚不同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预备是着手实施前的阶段,而犯罪未遂则是已经着手实施,但是因为其他外界原因没得逞,比如想盗窃因为有人巡逻没偷成,比如想抢劫因为遭到反抗没抢到钱,但是行为实施时已经构成犯罪,只是没有得到财物而已。但如果为盗窃去购买钳子等作案工具,为抢劫去购买枪支、刀具或踩点等显然是在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属于犯罪预备。
  
  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3、特征不同
  
  犯罪预备具有四个特征:
  
  1、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
  
  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3、事实上未能着手实施犯罪
  
  ;4、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具备三个特征:
  
  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
  
  综上所述,国家之所以要把犯罪的过程分为好几个阶段也是为了方便法官对不同程度的罪犯进行适当的量刑,而处于犯罪未遂的罪犯往往都是想要去犯罪却因为客观的缘故不能继续下去了,主观上还是很恶劣只是被阻止了而已,此时处罚还是有的就是相对比较轻而已。
  
  
  
总结:犯罪未遂与犯罪的区别是什么?一、犯罪未遂与犯罪的区别是什么?犯罪未遂和犯罪的主要区别就是一个还没做到犯罪的目标而在中途的时候就已经停止了犯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流程
      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流程(一)、申请登记1、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


·房屋质量检测标准有哪些?
      房屋质量检测标准有哪些?(一)所有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和有关专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建设完毕;(二)各专业主管部门对归口管理的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验收资料齐全;(三)建筑渣土、......


·自书遗嘱是否一定要有执行人?
      自书遗嘱是否一定要有执行人?自书遗嘱必须有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可使遗嘱人的遗嘱依法得以完全实现,同时可以使遗产的分割得以顺利进行,避免纷争,并且进行合理的避税和最大限度的实现遗产的可分......


·寒假学生票预售期是什么时候?该怎么购买学生票?
      寒假学生票预售期是什么时候?该怎么购买学生票?随着12月15日开始正式发售2017年春运火车票,一则“学生票预售期提前”的消息在学生间引发关注。多地多名学生爆料称,15日起他们发现学生购票预......


·环境污染是我们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大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
      环境污染是我们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大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还有其他污染时时刻刻影响着我们的生活质量,环境污染侵权事件也屡见不鲜。那么环境污染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您了解么?来为您简......


·劳动用工合同书样本
      一般来说,工人到用工单位上班都会被要求签署一份劳动用工合同书,用来规定用工期限、工作内容、工资和社保福利如何、劳动纪律等内容,具有法律效益。因此,一份好的劳动用工合同书对于明确双方......


犯罪未遂与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