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犯罪的既遂未遂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的既遂未遂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一、犯罪的既遂未遂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不同
  
  刑法第二十二条,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 要件。
  
  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2、责任不同
  
  犯罪既遂一般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犯罪中止一般会免于刑事处罚;犯罪未遂可以减轻处罚。
  
  3、阶段不同
  
  犯罪既遂已经完成犯罪阶段,犯罪中止还没有形成后果,犯罪未遂是因为特殊原因没有达成预期后果。
  
  二、一审刑事案件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犯罪既遂和未遂的具体规定是不一样的,而就是因为这样的一种不同的状态会导致最终的处罚力度有所差异,比如说如果是犯罪未遂的话,那么相对于既遂所产生的危害肯定要轻微很多,因此量刑也会轻。
  
  
总结:犯罪的既遂未遂中止的区别是什么?一、犯罪的既遂未遂中止的区别是什么?1、概念不同刑法第二十二条,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征地补偿标准一、全区新征地补偿标准按照58985元/亩统一执行。二、新征地补偿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三、《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


·物权法对担保物权的设立作了哪些规定?
      物权法对担保物权的设立作了哪些规定?物权法对担保物权的设立作了哪些规定第三百六十三条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属于海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管辖的,由专门人民法院管辖。第三百六十四条同一债......


·可以放弃调整违约金抗辩权吗
      可以放弃调整违约金抗辩权吗?抗辩权是一种对抗对方请求权的一种形成权。这个是法律有关法规给予被请求人的一个很重要的权利。如果你与他人签订了合同,但是由于其他原因,你违约了,这时如果对......


·一,出租人书面解除租赁合同的效力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一,出租人书面解除租赁合同的效力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


·连城县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有几种?
      连城县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有几种?一、连城县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有几种?1、公开形式通过“中国·冠豸山”连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在县档案馆、图书馆设置查阅......


·工伤申请需要哪些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
      工伤申请需要哪些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


犯罪的既遂未遂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