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仓储合同当事人有哪些?

  仓储合同当事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一、保管方的义务与存货方的权利
  
  1.保证货物完好无损。
  
  2.对库场因货物保管而配备的设备,保管方有义务加以维修,保证货物不受损害。
  
  3.在由保管方负责对货物搬运、看护、技术检验时,保管方应及时委派有关人员。
  
  4.保管方对自己的保管义务不得转让。
  
  5.保管方不得使用保管的货物,其不对此货物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6.保管方应做好入库的验收和接受工作,并办妥各种入库凭证手续,配合存货方做好货物的入库和交接工作。
  
  7.对危险品和易腐货物,如不按规定操作和妥善保管,造成毁损,则由保管方承担赔偿责任。
  
  8.一旦接受存货方的储存要求,保管方应按时接受货物入场。
  
  二、存货方的义务与保管方的权利
  
  1、存货方对入库场的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包装应与合同规定内容相符,并配合保管方做好货物入库场的交接工作。
  
  2.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取委托保管的货物。
  
  3.按合同规定的条件支付仓储保管费。
  
  4.存货方应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
  
  5.对危险品货物,必须提供有关此类货物的性质,注意事项,预防措施,采取的方法等。
  
  6.由于存货方原因造成退仓、不能入库场,存货方应按合同规定赔偿保管方。
  
  7.由于存货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发货,由存货方赔偿逾期损失。
  
  三、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违约责任
  
  1、保管人验收仓储物后,在仓储期间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仓储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保管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仓储期间,因约定的保管条件发生变化而未及时通知存货人,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由保管人承担违约损害责任。
  
  仓储合同中,存货人的违约责任
  
  1、存货人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包装或该包装不符合约定要求,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行承担责任,并由此承担给仓储保管人造成的损失。
  
  2、存货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仓储物的性质交付仓储物,或者超过储存期,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行承担责任。
  
  3、危险有害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存货人未按合同约定而造成损失,自行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仓储人造成的损失。
  
  4、逾期储存,承担加收费用的责任。
  
  5、储存期满不提取仓储物,经催告后仍不提取,仓储人承担由此提存仓储物的违约赔偿责任。
  
  在仓储合同中,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一般我们称之为保管方。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且支付报酬的一方,则为存货方。而交付保管的货物则为仓储物,要注意的是仓储合同是属于保管合同中的一种特殊类型。该类型的合同在具有保管合同的一般特征外,同时也还有自身的一些特殊特征。
  
  
总结:仓储合同当事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一、保管方的义务与存货方的权利1.保证货物完好无损。2.对库场因货物保管而配备的设备,保管方有义务加以维修,保证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自愿解除和自愿终止劳动关系还有补偿吗
      自愿解除和自愿终止劳动关系还有补偿吗?员工主动离职且公司没有过错的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但是需要支付与实际工作时间相对应的工资。用人单位具有法定过错,劳动者主动离职有经济补偿金。《中华......


·江苏省怎么提高鱼塘征收补偿的标准
      对于水域充沛的省份来说,鱼塘征收是地方政府征收工作的重点,那么,江苏省怎么提高鱼塘征收补偿的标准,因为经济水平的发展原有的补偿标准已经不适用现今的发展状况,所以对于这类问题必须进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种类?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种类有哪些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种类有哪些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


·软件产业中的知识产权
         软件业是知识密集型行业,知识产权是软件业的核心,软件行业发展中所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与软件自身的固有特性相关,同时与软件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以及软件企业管理模式等内部原......


·房地产公司融资渠道有哪些
      房地产公司融资渠道有哪些?一、融资是什么融资是指为支付超过现金的购货款而采取的货币交易手段,或为取得资产而集资所采取的货币手段。二、房地产公司融资渠道1、自筹资金自筹资金是......


·关于侵权财产损失赔偿的计算办法是什么?
      在很多民事纠纷中,都涉及到财产侵权,比如交通事故造成损失、商家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对消费者产生伤害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主张民事赔偿的时候,法院会根据一定原则和办法确定赔偿金额。那么,......


仓储合同当事人有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