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中止恢复后审限如何计算
诉讼时效中止恢复后审限如何计算
一、诉讼时效中止恢复后审限如何计算?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二、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诉讼时效实际上是在当事人还没有起诉之前就开始计算的,单纯的针对诉讼时效中止这件事情来说,从中止时效消失以后是接着之前的时效期间开始计算诉讼时效的。至于说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即便之前没有发生过诉讼时效中止的任何情况,也都是一样的。
总结:诉讼时效中止恢复后审限如何计算一、诉讼时效中止恢复后审限如何计算?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什么叫寻衅滋事罪
什么叫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
·现在有些企业在为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
现在有些企业在为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并不签署劳动合同,而是同其签署一份入职协议。这份协议简单规定了入职时间、工资报酬、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事项,也需要双方签字盖章,算是一种简......
·是股东可以不是法人代表吗
是股东可以不是法人代表吗?可以,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新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为避免和减少犯罪行为的产生,我国制定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是备受关注的一件事,它关系到交通秩序和人们的出行安全,出现事故会对肇事者处以相关的处罚,那么新交通肇事罪......
·如何转让股权以及转让类型是什么?
如何转让股权以及转让类型是什么?一、如何转让股权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
·教唆不满14未成年杀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教唆不满14未成年杀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教唆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29条第1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教唆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属于间接正犯,以被教唆的未成年人所犯罪行定......
诉讼时效中止恢复后审限如何计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