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小区内哪些地方属于公摊面积

  哪些地方属于公摊面积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2.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二、不计入用地面积的范围(1)无明确使用权属的冷巷、巷道或间距地;(2)市政管辖的马路、街道、巷道等公共用地;(3)公共使用的河滩、水沟、排水沟;(4)已征用、划拨或属于原房地产证记载范围,经规划部门核定需要作市政建设的用地;(5)其他按规定不计入宗地的面积。三、如何解决公摊面积纠纷作为房屋总建筑面积的一部分,分摊面积的多少,直接影响购房者实际获得的使用面积。对此尽管《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等法规作了明确规定,实际操作中个别发展商仍然将经营性用房、人防工程或其他与房屋无关的面积调整实测面积和暂测面积的误差。购房者可以参照上述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发展商在补充协议中列明的分摊范围,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部分坚决要求予以删除。或者在补充协议中明确所购房屋的实际使用率,即实际使用面积与房屋总建筑面积的比率,当发展商交付的房屋达不到约定的标准时,购房者即可以选择退房并要求发展商承担违约责任。我们发现在房产证中,标注的房屋面积里面其实也是算上了需要承担的公摊面积的。而每个月我们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的物管费里面,同样也是算上了公摊面积。既然是属于公共面积部分,那自然就不会单独属于某一户人所有,在使用上面所有的业主都是享有共同使用权的,不允许任何一户业主私自占有公共部分。
  
  
  
总结:哪些地方属于公摊面积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夫妻一方是否可以订立遗嘱
      夫妻一方是否可以订立遗嘱夫妻一方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精神正常就可以立遗嘱。但需要注意的是其所立遗嘱在形式上要符合民法典的严格要求,在内容上,遗嘱所处分的也应该是其立遗嘱人的个......


·遗嘱一定要指定执行人吗?
      遗嘱一定要指定执行人吗?遗嘱不是一定要指定执行人,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2、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


·成都研究生买房优惠政策是怎样的
      成都研究生买房优惠政策是怎样的研究生等人才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租满5年后可按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划重点:是按5年前的房价购买);研究生不会限购房。二、是成都户口就能在成都买房吗目前......


·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发生的医疗事故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此时需要对患者做出相应的赔偿。那么您知道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吗?只有根据相应的赔偿标准,才能最终计算出赔偿......


·轻伤一级的量刑标准是多少?
      轻伤一级的量刑标准是多少?一、轻伤一级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故意伤害罪的,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


·关押在看守所的依据具体有哪些
      一,关押在看守所的依据具体有哪些看守所是依据刑法诉讼法和看守所条例进行设置的,其关押人员多为涉及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包含一些已经判决的、刑期不足一年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关在......


小区内哪些地方属于公摊面积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