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一、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1、假冒伪劣产品销售出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申请赔偿,以造成的损失为赔偿基础。如果是食品的,可以要求十倍的购买价格赔偿。
  
  2、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单位,工商部门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将产品销毁。
  
  3、假冒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较大的,可追究“生产销售假冒商品罪”刑事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二、国家质检总局还规定,经销下列产品经指出不予改正的,即视为经销伪劣商品:
  
  (1) 无检验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允许销售证明的;
  
  (2) 内销商品未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者和产地(重要工业品未标明厂址)的;
  
  (3) 限时使用而未标明失效时间的;
  
  (4) 实施生产(制造)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的;
  
  (5) 按有关规定应用中文标明规格、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含量等而未标明的;
  
  (6) 高档耐用消费品无中文使用说明的;
  
  (7) 属处理品(含次品、等外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装的显著部位标明“处理品”字样的;
  
  (8) 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而未标明有关标识和使用说明的。
  
  对于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理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对于没有达到立案侦查的标准的,可以直接按照行政法规来进行处罚,但如果涉及到涉案金额较大的,那么则是需要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下由司法机关判罚处理。
  
  
总结: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理方法是什么?一、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理方法是什么?1、假冒伪劣产品销售出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申请赔偿,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刑诉法延长立案期限有多久?
      刑诉法延长立案期限有多久?众所周知,刑法我国所有法律之中惩罚最为严重的一种,刑事案件一般都会经过诉讼然后进行判决等程序。这一个严谨的审判程序需要经过公检法机关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有哪些?一、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有哪些1、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2、伪造......


·在我国超市价格欺诈怎么处理
      在我国超市价格欺诈怎么处理其实在我国,通过各种各样的法规来对商家进行一定的制约是很有必要的。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更好的维护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和消费者的一些基本权益,避免一些商家,在......


·小河经济开区劳动仲裁在什么地方?
      小河经济开区劳动仲裁在什么地方?一、小河经济开区劳动仲裁在什么地方?1、劳动仲裁在哪里申请要看单位是在区里注册的,还是市属的企业,根据登记情况去当地的劳动仲裁院委员会申请。2、申......


·学生拍摄的作品属于职务作品吗?
      学生拍摄的作品属于职务作品吗?不属于,职务作品是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一般而言,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优先使用。在......


·荆州交通事故官司律师费是怎么收的?
      现在荆州市的小汽车越来越多,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频频发生。如果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履行赔偿义务,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大部分荆州市民对打官司都不大了解,要通过代理律师完成,那么荆州......


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