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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劳动合同福利是怎么认定的?

  兼职劳动合同福利是怎么认定的?符合劳动法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获得: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二、劳动合同中的福利待遇包括:1、工作时间与休假(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2)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3)用人单位在法定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4)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5)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劳动法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给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7)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2、工资(1)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2)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3)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4)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3、保险福利(1)国家发展社会保险,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3)劳动者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4)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对于兼职劳动合同中的相关福利的发放情况,涉及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劳动者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与用人单位协商相关情况的处理,在确定相关福利标准的发放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中的条款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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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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