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股东分红比例法律规定是什么?

  股东分红比例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股东分红比例法律规定是什么?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股东行使分红权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从实体上公司需有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二是从程序上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得到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通过。在以上两个条件未满足时,股东的盈余分配权尚只能是法律层面的期待权益。
  
  在公司存在可供分配利润的前提下,如果公司长期不分红,从程序上来说,根据《公司法》第167条规定,股东的盈余分配权以股东先行内部救济为原则,即股东可以提出召开股东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
  
  由于股东大会的表决实施资本多数决的原则,所以,公司的股利分配方案往往成为大股东变现或操作股价的工具。在公司运作中,公司有可供分配的盈余,但却以各种理由不正当的拒绝向股东派发盈余,从而引发的纠纷。
  
  二、股东的义务
  
  权利与义务总是相对的,股东享有权利,也要承担义务。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股东应当承担如下义务:
  
  1、股东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
  
  2、缴纳认购的出资额。股东认缴出资后,就负有缴纳出资的义务,如果圾东认缴了出资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缴纳出资的义务,它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由此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3、资本的充实责任  为防止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股东负有资本充实的责任。这种责任可能表现为几个方面:一是不得抽逃注册资金;二是公司设立后,股东负有填补资本的义务。
  
  三、股东的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在公司,各位股东的分红比例不是到了年底分红的时候才要现决定的,股东本人总不可能连自己在公司占有的股权是多少都不清楚,比如说,股东的股权是25%,具体的分红数额就是用公司当年的利润乘以25%,公司的利润是抛去所有成本以后的毛利润。
  
  
总结:股东分红比例法律规定是什么一、股东分红比例法律规定是什么?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注册法国商标价格是多少
      注册法国商标价格是多少一、注册法国商标价格是多少价格的话一般是6000到8000,要注册国际的商标必须找代理机构进行申请,因为他的要求比较严格,比国内注册更麻烦。法国商标注册需要1-2年时......


·发行公司债券期限是多久
      发行公司债券期限是多久一、公司债券的含义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


·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为了推进社会的发展,进行大型的工程建设,我们国家很多地方都面临着征收土地的问题,就拿河南省来说,河南的很多地方都会有土地被国家征收,然而土地征收必然与居民......


·离婚后还可以起诉要孩子抚养费吗
      因为这样或那样的种种原因,许多夫妻在育有小孩的情况下仍然离婚。这就导致了离婚后小孩的抚养问题,一般原则上抚养权只要双方协商一致,那么抚养费用一般也没问题。但难免总有一部分人,当时协......


·教师长期病假的申请书办理疾病救治费需要上交吗?
      众所周知,教师作为教书育人的“园丁”人群,每天都会面临高强度的行业压力。日常的工作中难免会遇到身体不适的情况,那么在办理疾病救治费用报销的时候,教师长期病假的申请书办理疾病救治费需......


·酒驾妨碍公务肇事逃逸会如何处罚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交警在查酒驾的时候逃跑了,这个时候还需要根据情节来进行确定,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话可能会构成妨碍执法罪以及交通违章,如果是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逃逸的话就会构成交通肇事......


股东分红比例法律规定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