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疫情期间信用卡可以延期还款吗?

  疫情期间信用卡可以延期还款吗?可以按照下列规定来处理: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而引起的信用卡无法按时还款,可以按照央行以及银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业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在第三条的规定处理,明确对受疫情影响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贷款,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简单来说也就是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各银行均是会给予一定的延期还款)所以说因为疫情导致无法工作无法按时偿还信用卡,不用过于担心各银行均是会给予延期还款。如果不是因为新型冠状病毒而导致的无法正常工作,建议为了自身今后的工作以及个人征信不添加污点(逾期记录)些时候可以选择最低还款或分期还款,这样不仅仅可以降低还款额,对于个人征信也不会有任何影响(在还款日前办理最低还款或分期还款属于正常还款)。另外,疫情之下,除了银行机构外,不少持牌消费金融机构也投入至疫情防控中。北京商报注意到,截至目前,包括捷信消费金融、马上消费金融、中邮消费金融、海尔消费金融、锦程消费金融、华融消费金融、湖北消费金融等多家机构,在非常时期为用户提供了息费减免和延期还款等综合性措施纾解困难。二、疫情期间借款合同借款人还款义务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如何承担?受疫情影响,银行等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减少,现场业务办理确为不便。但当下社会电子支付方式已经普遍,疫情影响也不会导致借款人自身的还款义务消灭,故借款人仍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如当事人举证证明因疫情形势及防控措施客观导致金钱给付义务迟延履行的,可根据个案情况结合政府相关支持性政策依照公平原则予以衡量。《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疫情的具体情况应当基于实际而定,特别是当事人申请延期时,应当对相关条件进行审核,只有符合条件的人群才可能得到银行延期的批准,如果条件不符合的,那么应当按照规定来还款处理,涉及到信用卡逾期的是需要被列为失信人员的。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疫情期间信用卡可以延期还款吗?可以按照下列规定来处理: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而引起的信用卡无法按时还款,可以按照央行以及银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与对方分居能起诉离婚吗
      夫妻要是分居了,那么双方之间的感情就有可能变淡,这个时候一方就会想要与对方离婚。那么实践中,与对方分居之后,可以起诉离婚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与......


·网贷逾期还本金可以吗?
      网贷逾期还本金可以吗?网贷逾期只还本金是不可以的,是需要支付一定的利息的。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不仅要还本金和利息,逾期还要追偿罚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征得贷款主体的同意,有些可以减免......


·增加注册资本要纳什么税
      增加注册资本要纳什么税1、如果用自有资产(如土地、专利)的评估增值来增加注册资本,需要缴增值税2、如果是股东用外部资产或现金进行增资,不缴税3、如果是公司用未分配利润送股进行增资,公司不缴......


·诈骗罪40万判多少年司法解释是什么
      刑法规定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有没有赔偿?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有没有赔偿?如果符合相应的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通知工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符合补偿金给付条件的,需要......


·预备犯和未遂犯的区别是什么?
      预备犯和未遂犯的区别是什么?一、预备犯和未遂犯的区别是什么?预备犯和未遂犯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疫情期间信用卡可以延期还款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