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不需要请律师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不需要请律师的情形是什么
  
  一、离婚不需要请律师的情形是什么
  
  1、情感争议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
  
  有些离婚案件,当事人基本上没有什么争议财产,而是情感波折,心理不平衡,觉得自己很受伤很委屈,对方太不是人,太没有良心。律师不是心理咨询师,这类案件一般请律师的意义不大,不如去找婚姻情感咨询师指导自己的心情,或找朋友倾诉调解自己的心情。
  
  2、过高期望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
  
  有些案件,双方争议最大的不是离婚财产的分割,而是精神赔偿或青春补偿数额的多少。因为除了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情况可以提出精神赔偿外,其它诸如有婚外情、暧昧男女关系、见异思迁之类的情况,通过法律程序基本不能得到赔偿,更不用说是巨额赔偿,因此,这类案件,律师最终起的作用不大。当然,一方请了律师可以给对方带来一定的心理压力,但若不见效,功夫白费。
  
  3、结局明确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
  
  有些案件,案件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很大,但法律关系却很简单,法院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这类案件,请律师的意义不是很大(当然,如果经济条件允许,聘请婚姻法专业律师代理,可以免去诉前及诉讼过程中的诸多应诉工作带来的烦恼,节省很多时间和精力)。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全额付款,办理完毕了产权证,后与另一方结婚。婚后感情不和,几年后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提出房产分割要求。这类案件,一方只需要花几百元咨询一下律师关于简单的诉讼知识以及心理对抗知识即可,没有必要花几千几万元请律师,因为此类案件,若没有另外约定,房产肯定是一方的。再如,夫妻共同向女方父母借款四十万元,且双方在欠条上均签字画押,现父母索要欠款,没有过诉讼时效,也不用请律师,因为“欠债还钱”法院也会认这个理儿。
  
  4、“走程序”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
  
  有些离婚案件,完全是在走程序、走过场,无非是法律程序稍有复杂,对于此类情况,当事人只需到律师所花几百元咨询一下律师即可,不需要请律师。比如,有些涉外案件,一方或双方均不在国内,而又同意离婚,但必须走法院程序。对于有些公证认证程序,只需了解自己操作就可以了,也不用请律师。
  
  5、“心理恐慌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
  
  有些离婚案件,案件争议很简单,法律关系也不复杂,但当事人心态过于复杂。绝大多数当事人没有打过官司,第一次打官司害怕慌张,就花了几千块钱请律师。其实对于这类情况,请律师就不是必须的。
  
  二、以下离婚情况建议请律师:
  
  1、复杂的离婚案件,建议找律师
  
  可能有人会问,什么样的离婚案件算是复杂?这个问题是很复杂的,需要具体分析。
  
  2、法律空白,建议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件,虽然案情简单,但双方争议的问题在法律上仍是空白,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甚至某一类型的离婚案件在各地法院的判决结果都不一样。这时候需要聘请律师。
  
  3、有意调解离婚,建议找律师
  
  通过离婚律师的调解,将争议化解,促使双方达成一个都可以接受的离婚协议,这种可能性虽然不大,但毕竟还是有的。
  
  4、有一定经济实力,建议找律师
  
  实际上请律师,不论怎么样总比不请好,但是也要考虑到自己经济能力。如果经济允许,请律师还是有一定帮助的。
  
  我们发现有些离婚案件简单,而有些离婚案件复杂,也有诸多争议。而委托律师来处理离婚事宜,这要看具体的案件情况如何。目前来看,法律中并没有强制性要求,夫妻离婚就一定要请律师。因此,请不请律师决定权在当事人手上。至于是否需要请律师,这方面也还是要结合实际作出选择。
  
  
总结:离婚不需要请律师的情形是什么一、离婚不需要请律师的情形是什么1、情感争议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有些离婚案件,当事人基本上没有什么争议财产,而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著作权和专利权有何区别
      著作权和专利权有何区别一、著作权和专利权有何区别著作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实用新型和外......


·工伤鉴定后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吗?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


·公司在合同期内撤柜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公司在合同期内撤柜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一、公司在合同期内撤柜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是需要赔偿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什么样的债务要在离婚诉讼中进行涉及。
      什么样的债务要在离婚诉讼中进行涉及。当然是夫妻共同债务要在离婚诉讼中加以涉及,并确定由谁分担。这里要注意,夫妻共同债务与家庭共同债务、个人债务是有原则上的区别的。简单地说,家庭共......


·对伤残鉴定等级结论不服怎么办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


·向多人行贿是一次还是累计?
      向多人行贿是一次还是累计?基于国家法律规定,一般认定行贿罪是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累计行贿来进行判断。《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


离婚不需要请律师的情形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