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调解委员会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调解委员会回避的情形有哪些在劳动争议调解中,申请回避是当事人的一种权利。根据《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第19条规定,调解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回避,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申请,要求其回避:(1)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2)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3)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调解的。调解委员会对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应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调解委员的回避由调解委员会主任决定。法院注重引入社会力量进行调解,从另一个方面促进了人民调解的振兴。无论是委托调解还是协助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都是法院依靠的重要力量。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才能够使委托调解与协助调解取得良好效果,这使得法院更加关注对人民调解组织成员的培训与指导。我国民事诉讼法本来就赋予了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责,在大调解和将社会力量引入诉讼调解的背景下,基层法院会更积极、更主动地做好这项工作。基层法院通过为人民调解员办培训班、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法官审理疑难案件、复杂案件,解答人民调解员的咨询,帮助人民调解员分析案情等多种方式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有的基层法院还专门设立了指导人民调解的机构,派专人与辖区内的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联系。法院的这些举措,把民事诉讼法中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定落到了实处。二、劳动争议调解遵守的原则(1)事实清楚原则。所谓事实清楚原则,是指在仲裁程序中,应当坚持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才能进行调解的原则。事实清楚是调解的基础和前提。只有查清事实、 分清是非,才能使双方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从而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事实不清,不能调解。(2)自愿原则。所谓自愿原则,是指在仲裁程序中,是否进行调解,能否达成协议,完全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当事人如果不自愿,就不能调解。这就是说,劳动仲裁机关在仲裁程序中,要充分尊重当事人或调或裁的权力,不得强迫。(3) 合法原则。所谓合法原则,是指在仲裁程序中,调解活动和协议内容,都必须符合劳动实体法和仲裁程序法的规定。就是说,调解程序和协议必须合法,否则不能成立。对劳动争议的处理,不见得就只能是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是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当事人之间在协商达成一致之后解决争议,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来处理,这些也都是可行的。经由劳动调解委员会作出的调解协议,只会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但是该调解协议书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在解决劳动争议的过程中,调解也不是一个必经程序。
  
  
  
总结:劳动调解委员会回避的情形有哪些在劳动争议调解中,申请回避是当事人的一种权利。根据《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第19条规定,调解委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交强险和是商业险的区别
      交强险和是商业险的区别主要是什么交强险和是商业险的区别主要是什么?一、赔偿的原则不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


·一、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
      一、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领取结......


·监护人和抚养人的区别是什么?
      监护人和抚养人的区别是什么?1、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但是,监护制度更强调的是国家对个人的强制性和个人对家庭和社会利益的服从性。从这个意义来讲,监护具有公法......


·砌体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的内容包括哪些?
      砌体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的内容包括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出现了许多工程,这些工程都会由专业人员进行承包,然后按照当事人的要求完成工程,在最后一个环节,会对工程的质......


·遗弃物的界定是怎样的
      遗弃物的界定是怎样的?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流浪猫、路边的树叶等等,它们与原来的拥有者失去了联系,变成我们所说的遗弃物,也就是无主物,那么遗弃物到底是什么呢?它的范围很广,法律上对此......


·哪些人具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
      哪些人具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一、哪些人具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凡因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人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提出赔偿请求的,可以成......


劳动调解委员会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