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机关事业单位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

  机关事业单位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本条的规定,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应当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其为了完成超过合理数量的劳动定额而加班工作的工资报酬。二、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 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0.83天。加班您都不陌生,可以说每个企业都存在着加班。但是有的企业加班是没有加班费的,或者是直接用调休来代替。这个是违法的,劳动者只要在正常上班以外的时间上班,都可以跟企业索要加班费,不支付劳动者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总结:机关事业单位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查明没执行能力判拒执罪吗?
      可能您对于我国相关的刑事罪名还是比较熟悉的,比如说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但是实际上我们国家关于一些法院所作出的生效判决不履行,也有着刑事方面的规定,也就是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很......


·商标驳回复审分析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商标驳回复审分析需要提交哪些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主要突出知名度)3.企业简介4.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5.企业最近三年销售......


·天气逐渐炎热起来
      天气逐渐炎热起来,但是有很多在户外工作的职工并不能因为高温就放弃工作,不管在严寒还是酷暑,在户外工作的人依然需要按时完成工作,国家为了照顾这些基层人民的切身利益,特此推出高温补助政......


·非法侵占国有土地使用权怎么处罚?
      非法侵占国有土地使用权怎么处罚?非法侵占国有土地使用权怎么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


·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
      建市[2003]30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了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


·可以实施逮捕的情况有哪些
      逮捕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强度最大的一种措施,一般在具体采取逮捕措施的时候要慎重考虑,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才可以对嫌疑人、被告人实施逮捕措施。那实践中,通常可以实施逮捕的情况有哪......


机关事业单位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