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精神病的指定监护人怎么办

  精神病的指定监护人怎么办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实体法既然赋予被指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公民在不服指定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那么在程序上就需要有处理此类案件的相应规定,否则被指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就无法得到救济。在司法实践中,被指定的监护人不服指定,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审理,认为指定并无不当的,裁定驳回起诉;指定不当的,判决撤销指定,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判决书应当送达起诉人、原指定单位及判决指定的监护人。实践中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我们注意,即被指定的监护人不服指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当适用什么程序审理?从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诉讼请求的实质看,这种请求并不是要求解决与他人就监护权发生的权益之争,而只是要求人民法院确认自己不再是监护人的法律事实,且起诉时也不存在与之有争议的对方当事人,所以,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这类案件应比照特别程序审理,虽然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此类案件适用特别程序。有关组织依照民法通则规定指定监护人,以书面或者口头通知了被指定人的,应当认定指定成立。被指定人不服的,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如果判决是撤销原指定的,可以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办理这类精神病的监护时,应积极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确保这类人员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现这类人员的生活、医疗没有保障时,应积极的对这类人员进行监护。由我国的民政部门进行办理,确保公民的正常生活。
  
  
  
总结:精神病的指定监护人怎么办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归还部分款项中断诉讼时效?
      归还部分款项中断诉讼时效?归还部分款项中断诉讼时效的,还部分款项的情况下,是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


·公司员工福利有哪些
      我们知道,当劳动者正式进入公司工作后,公司会通过相关规定给员工享受其应该享受的福利,以此来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自己到底应该享受哪些福利,下面,我们将为你详细介......


·缓刑内犯罪构成累犯么?
      缓刑内犯罪构成累犯么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算累犯。根据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赫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


·借贷居间服务合同的注意事项
      借贷居间服务合同的注意事项借贷居间服务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第一条委......


·夫妻离婚了债务要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了债务要怎么处理?如果夫妻本身有共同债务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也是需要对债务做出处理的,不然也是不能顺利离婚。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夫妻离婚了,这个共同债务要怎么处理才好呢?可......


·瑞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是什么?
      瑞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是什么?政府信息公开的一般要求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


精神病的指定监护人怎么办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