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于头部受伤算工伤吗?

  对于头部受伤算工伤吗?
  
  一、对于头部受伤算工伤吗?
  
  只要工伤认定是工伤就可以按工伤来进行处理。
  
  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发生争议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的前提条件。
  
  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者因工负伤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对工伤职工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综合评定,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应当先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的30内申请,工会、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二、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等。
  
  工伤认定并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不同。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津贴等。
  
  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是劳动争议,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经仲裁裁决,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履行裁决书规定的义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就是属于在工作期间受到的伤才能进行申请认定,而且这个伤情需要专业的人员来进行评定才能确定出是否可以按此条款来进行处理,所以,工伤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拥有合法的证明材料才可以依法的进行申请。
  
  
  
  
总结:对于头部受伤算工伤吗?一、对于头部受伤算工伤吗?只要工伤认定是工伤就可以按工伤来进行处理。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本着营造热闹氛围让大家开心的结婚彩礼
      本着营造热闹氛围让大家开心的结婚彩礼,近年来却让大家开心不起来。攀比风的蔓延发展,天价彩礼的出现使美好风俗逐渐演变成社会病。不少姑娘家的家人狮子大开口的向男方索取数十万的彩礼,美其......


·一、已经离婚可以告重婚罪吗?
      一、已经离婚可以告重婚罪吗?如果重婚罪构成,只要没过刑法上规定的追诉时效,即使已经离婚了也可以追诉。根据我国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刑法258条:重婚罪的法......


·最高院公司法三的解释是什么?
      最高院公司法三的解释是什么第一条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第二条发起人为设立公司......


·保险公司法人资质要求是什么?
      保险公司法人资质要求是什么?公司法人是很多人比较熟悉的一个职位,你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每一个公司中都会有一个法定代表人,这是《公司法》的规定也是,每个公司所必需的一个职位,公司法人可......


·中国对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中国对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二条第十九款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违反土地管理......


·一、村委员会选举误工费有没有?
      一、村委员会选举误工费有没有?村里选举是没有误工费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对于头部受伤算工伤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