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购房者签认购书有什么注意事项

  购房者签认购书有什么注意事项
  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一定要注意经销商在“定金和订金”上玩的花样,主要是欺骗购房者外行,故意把“定金”写成“订金”,以逃避法律处罚。收了“订金”后迟迟不履行协议,以为钱“花”到手就是自己的,如果真的打起官司,大不了退款了事。“定金”和“订金”的法律债务性质完全不同。“定金”是指当事人以定金形式担保的债务不被履行时,对违约方在定金方面的处罚,如收取定金方毁约,应以当时实际收取定金的双倍返还。“订金”则属于预付款性质,它不起担保作用,如收取订金不履行协议,支付方有权要求返还订金款,因此购房者一定要引起注意,在签订认购书时,购房“定金”也有陷阱。知道了认购书包括哪些内容以及购房者签订认购书应注意什么之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心里就有底了。在签订完认购书后,经销商还应该给购房人发放《签约须知》,以便使购房人明确细节,购房人只有明白其内容,才能顺利签订购房协议,为了保证您的合法权益,您在签署合同时最好能聘请房地产专业律师为您把关,替您审查有关资料,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
  二、购房定金能不能退
  购房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根据最高法院担保法的司法解释:1、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一般来说,我们在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时约定交付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担保,这种定金就是立约定金。如果因一方原因导致没有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适用定金罚则。也就是说,购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买房,那么开发商可以不退定金。如果开发商收了定金但不卖房,要双倍赔偿定金。但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所谓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主要有银行按揭未获批准等第三方原因或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并未在房屋认购书或意向书中约定的情况等等。2、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定金。正式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定金一般分两种情形,一种解约定金;另一种是违约定金。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对定金的性质进行约定。因为购房合同一旦签订就生效,约定不同性质的定金,法律后果是不同的。(1)如果合同约定的是解约定金,在适用定金罚则后,不得再要求强制履行合同,但当合同解除损失大于定金赔偿额还可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比如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合同时约定了交付10万作为解约定金,如果购房者看上别的房子不想买这套了,这10万就作为解除购房合同的条件归开发商,但是开发商不能再要求购房者买自己的房子。(2)如果合同约定的是违约定金,在适用定金罚则后,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选择解除合同,并当合同解除损失大于定金赔偿额还可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还是举例说明,购房者和开发商约定交付10万作为违约定金,如果开发商到期不卖房,不但要双倍赔偿购房者20万违约金,如果购房者要求履行合同,开发商还要卖房给购房者,还要承担给购房者造成的大于双倍赔偿的损失。本站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此外,在这里还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如果您能证明开发商不卖房导致自己的损失大于双倍赔偿的定金,那您还可以主张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果您不知道应该如何主张,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维权。
  
  
  
总结:购房者签认购书有什么注意事项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一定要注意经销商在“定金和订金”上玩的花样,主要是欺骗购房者外行,故意把“定金”写成“订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什么?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什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计算机软件,即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


·一、劳动合同样板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劳动合同样板需要包含什么内容?2019劳动合同样板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双方协商一致,约定......


·旅游纠纷维权收集证据有哪些
      旅游纠纷维权收集证据有哪些?一、面对旅游纠纷,消费者维权的时候如何收集证据?法官提醒,市民出行旅游,应注意收集证据,保留好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和旅游行程表、发票以及其他有效凭证或材......


·疫情延期还款什么时候落实?
      疫情延期还款什么时候落实?应当自银行确定后才可以落实延迟还款,因疫情导致当事人无法及时还款的,应当举证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说明原因,金融机构会根据相关情况来进行认定处理,但如果不能进行......


·个人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的土地虽然属于国家或者是集体经济所有的,但是根据司法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在获得之后,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医院决定是否将土地进行质押,我国法律规定的个......


·离婚后抚养权判定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后抚养权判定是怎么规定的?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


购房者签认购书有什么注意事项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