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和构成
概念和构成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所谓人格尊严,是指公民基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声望、工作环境、家庭关系等各种客观条件而对自己或他人的人格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认识和尊重。
所谓名誉,是指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望声誉,是一个公民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所谓名誉权,是指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为内容的人格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自然人,而非单位。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无中生有。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
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5、情节严重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二、特殊的刑诉程序
犯诽谤罪,告诉的才处理,即需要受害者自行提起自诉;
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也可以由检查机关公诉。
三、与其它罪的界限
(一)、诽谤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
这两种犯罪在客观方面,都是针对特定对象,采用捏造事实的手段实施的,但主要区别在于:
1、所捏造的事实内容不同
诬告陷害捏造的是犯罪的事实;而诽谤罪捏造的是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事实。
2、行为方式不同
诬告陷害是向政府机关和有关部门告发;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
3、主观意图不同
诬告陷害是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处分,诽谤则是意图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
(二)、与侮辱罪的界限
两种罪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不同之处在于:
1、 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事实。
2、 侮辱含暴力侮辱行为,而诽谤则不使用暴力手段;
3、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的,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
四、刑事责任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从上述文章中我们可以看出刑法对恶意诽谤行为的态度是消极的,因为我国法律不仅保护的是人们的肉体,人们的精神世界也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所以只要无故捏造不真实的信息对别人造成损害,就肯定逃避不了刑法的惩罚。
总结:概念和构成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如何进行?
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如何进行?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应该和用人单位首先进行一个洽谈,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
·男女属于拟制血亲的能否结婚?
拟制血亲是与自然血亲相对的,这通常是指基于一些法律行为而建立起来的血亲关系,比如收养等等。我们知道男女之间要是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话是不允许结婚的,那要是男女属于拟制......
·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的区别
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的区别?一、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
·起诉离婚开庭被告不在要怎么办
诉讼离婚也就是打离婚官司,此时需要离婚夫妻都出庭支持诉讼,这样才有利于对案件情况查明清楚,法院才能据此作出相应的判决。那现实中,要是起诉离婚开庭被告不在要怎么办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
·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子女是否可以
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子女是否可以可以,土地使用权赠与是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地转移给相对人,相对人予以接受的行为。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
·肇事逃逸致人重伤拒捕如何处罚?
肇事逃逸致人重伤拒捕如何处罚?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
概念和构成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