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二审终审的例外情况有哪些

  我国诉讼的审判原则中有一种为二审终审,也就是说一起案件最多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然后就会作出最终的判决。可以说大多数的案件都是这样的,但也存在二审终审制的例外情况,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二审终审的例外情况有哪些呢?接下来,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二审终审的例外情况有哪些我国两审终审制有四种例外: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为一审终审。2、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依法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判处死刑的裁判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3、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裁定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4、民诉中的小额诉讼程序。二、二审终审后申请再审如何根据法律规定,我国法院审理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二审判决经宣判或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法院生效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为了保证法院判决的公正、准确、合法,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即对法院的生效判决,如发现确有错误,可以通过进行再审予以纠正的程序。以民事诉讼案件为例,有以下情况,可以提起审判监督程序:(l)由有审判监督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因此,作出终审判决的法院,如发现已生效的判决确有错误,应依照法律规定决定进行再审,依法作出正确的判决。(2)由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因此,当事人对已生效的判决,可以申请再审。但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3)由有监督权的人民检察院提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发现有《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的情形时,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在实践中,民事诉讼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有权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由检察院审查申诉是否符合条件,决定是否提出抗诉。在我国,虽然二审终审制是原则,但也存在一定的例外情况,上文中我们为您总结了四种二审终审制的例外情况,此时意味着一审之后案件就属于终审判决了,如果对审判结果不服的话不能提起上诉,但允许申请再审,不过此时也要求符合了再审的条件才行。
  
  
  
总结:我国诉讼的审判原则中有一种为二审终审,也就是说一起案件最多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然后就会作出最终的判决。可以说大多数的案件都是这样的,但也存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一、东莞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东莞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存在下列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行使单方即时解除权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


·竞业限制的时间有多长,竞业限制要多长时间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之后,一般都会由于工作内容的原因,掌握用人单位的一些独特的技术、信息。而用人单位为了保护自己的技术、信息,就会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那么竞业限制的时间可以是多久......


·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一般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一般怎么处理?一、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一般怎么处理?先进行自行调解,自行调解不成将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人民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做出裁决。民间借贷纠纷起诉流......


·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如何补缴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补缴:(一)需提供的证明及材料:1、享受企业职工退休待遇的参保人员,提供退休证;2、行业统筹退休人员提供《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职工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核准表》原......


·现在越来越多人喜欢酒后驾车,甚至有的人醉驾,也就是在意识不太
      现在越来越多人喜欢酒后驾车,甚至有的人醉驾,也就是在意识不太清醒的状态下驾车,很容易发生车祸的。为了人民的安全,交警也加大查处酒驾力度。新闻也曾报道有很多人为了躲避交警的查处做出很......


·认定构成婚姻诈骗判什么刑
      没有婚姻诈骗罪这一罪名,利用婚姻进行诈骗的定罪名为:诈骗罪。二、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要分清利用婚姻索取财物或者欺骗对方结婚等不道德行为。如果构成诈骗罪,量刑的因素很......


二审终审的例外情况有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