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安置房指标转让协议怎么写

  安置房指标转让协议怎么写
  
  各地都存在着破旧的城区,为了城市建设的需要,当地政府会要求该地居民搬迁,并且在此处修建安置房,根据规定,安置房的房价比普通的商品房低,故而并非所有人都能购买安置房,且购买居住五年后,才可以拟定安置房指标转让协议,将安置房进行转让。
  
  安置房指标转让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基于客观真实的情况,协商一致,共同做出以下约定,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同意将防城港供电局职工团购房(明珠园)一栋一单元11104号98.24平米房屋指标(下称“指标”)一套转让给乙方,转让费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整)。
  
  2、甲方已与2011年1月25日以甲方名义交纳团购房报名款叁万元整(30000元整),故该报名款和转让费共陆万元整(60000元整)由乙方于2011-11-23日之前支付到甲方的建行帐号4367-4234-9211-0167-571后,相关的权利属于乙方。
  
  3、甲方与乙方签订此《购房指标转让协议》,在乙方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甲乙双方均认可用甲方名义交纳所有购房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乙方是实际出资人与房屋团购指标享有人。
  
  4、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交款手续。
  
  5、争议的解决方式:
  
  1)双方友好协商。
  
  2)诉至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6、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甲方退还乙方所付所有费用,赔偿乙方损失贰拾万元整(200000元整)
  
  2)乙方违约:乙方所付所有费用归甲方所有。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8、本协议自2011年11月23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与其他类型的协议一样,都需要双方协议拟定,在双方签署自己的姓名后,该协议即会发生法律效力。由于我国房屋实行的是登记主义,故而此时,双方当事人需要到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并且到制定机构缴纳税额。
  
  
  
  
  
总结:安置房指标转让协议怎么写各地都存在着破旧的城区,为了城市建设的需要,当地政府会要求该地居民搬迁,并且在此处修建安置房,根据规定,安置房的房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国内楼市的热度居高不下,促使着全国各地的开发商加速的对楼盘进
      国内楼市的热度居高不下,促使着全国各地的开发商加速的对楼盘进行来发,但是在开发的过程中如果因为开放商的资金不足或者是个别的开发商在收了业主的钱之后杳无音讯,此时开发商跑路业主怎么办......


·刑事拘留最轻的后果有哪些
      刑事拘留最轻的后果有哪些一、刑事拘留最轻的后果有哪些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后果也需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而分析,无直接定义拘留后果之说。一般经过调查等之后,若无犯罪事实等一般会予......


·上海医疗事故赔偿的标准是怎样?
      上海医疗事故赔偿的标准是怎样?可能您都知道的是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它的整体消费水平都比较高,当然相应的工资水平也非常高。比如说上海就是我国的一线城市。在上海发生了医疗事故的话,需要......


·遭遇家庭冷暴力离婚怎么做
      家庭冷暴力也是家庭暴力中的一类形式,虽然在身体上不会给受害人造成什么损伤,但在精神方面却会有很大的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导致夫妻离婚也不是没有的,那此时遭遇家庭冷暴力离婚该怎么做才好......


·单位辞退员工后社保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单位辞退员工后社保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员工被辞退后,单位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


·当事人举证期限多久2023
      当事人举证期限多久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


安置房指标转让协议怎么写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