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湿地公园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湿地公园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湿地公园是属于一种具有社会公益性的生态公园,主要是用来进行科普宣传、弘扬湿地文化,并且也具有一定旅游观光和休闲娱乐性质的主题公园。而且湿地公园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对于保护我国的生态平衡也具有重大的意义。各地政府都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动迁改造湿地公园的。那么,湿地公园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湿地公园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不同地区的有不同的补偿方法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来看,具体的金额主要由当地政府的补偿安置方案而定,主要按照当地的平均产值做决定,补偿费中包括了土地补偿费、附着物费用等,一般安置是进行统一安排,补偿费使用情况接受村民监督。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二、补偿管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三、房屋拆迁注意哪些问题
  
  房屋拆迁要注意的问题其实很多,根据实际情况的不一样也会有所不同,但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房屋拆迁面积的确定。如果实际面积大于房产证上的面积,务必要求拆迁方丈量,坚持以实际面积计算。
  
  2、房子装潢的补偿。比如铝合金窗和防盗门的补偿与一般门窗不同,石英水磨地和一般水泥地的补偿不同,需要补偿和不补偿的项目容易混淆,都必须在拆迁方作记录后一一过目。
  
  3、违章建筑的年限和补偿。如果有违章建筑,事先最好有违章年份的凭证,哪怕是一张用料单或用工单.因为不同年份的补偿多少不同.
  
  4、签订合同时,要仔细搞清合同内容,不清楚的问清以后才签字。
  
  5、如果拆迁时要求析产,如有两个房产证要求得到两套回迁房都是可以的.如此等等。
  
  我们只能告诉您的是,湿地公园在拆迁补偿的过程当中,是包括青苗补助费,安置补助费和其他附着物补助费等各种不同项目的。至于具体的补偿标准,可以说我国天南海北的拆迁补助的具体金额有着巨大差异。因此我们没有办法在这里给出您一个统一的拆迁补助标准,这是政府按照当地的平均年产值来做决定的。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湿地公园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湿地公园是属于一种具有社会公益性的生态公园,主要是用来进行科普宣传、弘扬湿地文化,并且也具有一定旅游观光和休闲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吗,股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吗,股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我们都知道,股东可以分为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他们是否以自己的名义设立或出资。隐名股东主要是通过与显名股东之......


·担保担负责任的规定
      担保担负责任的规定情形有什么一、担保通常按照按下面的情形来担负责任:合同里面有了明确的约定的要按照约定,在担保的时间里要求担保的人要承担起偿还欠款的责任。通常从借款开始逾期没有......


·上班途中被车撞属于工伤吗
      其实只要是出行,就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这就需要人们外出的时候更加的小心注意了。而在上下班的过程中,其实也是会出现被车撞的情况。那么此时上班途中被车撞是否属于工伤呢?若你不清楚的话,......


·非法收养被拐卖儿童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非法收养被拐卖儿童会受到怎样的处罚?一、非法收养被拐卖儿童会受到怎样的处罚?非法收养被拐卖儿童会被判处支付罚金,同时会被要求归还被收养的儿童,由于是非法收养的行为,故此民事主体之......


·两人私下写协议有效吗
      协议书在生活中比较常见,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时候需要私下里签订协议,那么私下签订的协议是否同样具备法律上的效力,是否能受到法律保护呢?两人私下间协商约定之后而签下的协议书,在一......


·交通肇事伤残鉴定时限是多久?
      一、交通肇事伤残鉴定时限是多久?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


湿地公园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