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
(一)召开定期股东大会的情形
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
(一)召开定期股东大会的情形
1、有限公司
(1)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2)股东会定期会议每两次会议之间的最长间隔期限以及具体召开时间,我国公司法允许由公司章程决定,定期会议应按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无故不得取消、提前或延迟。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二)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法定情形
1、有限公司(《公司法》第40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第10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章程可以规定,当公司股价跌至一定幅度时,必须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开股东大会的流程
(一)会前1:会议筹备
1、确定召开股东大会;
2、会务组织;
3、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
4、准备会议资料。
(二)会前2:会议通知
(三)会前3:会前检视
1、修正会议议题;
2、印发会议资料;
3、签到和清点参会人数;
4、落实委托授权签字;
5、关注签字事项的准备。
(四)会中:审议及决议
1、律师见证;
2、审议及表决;
3、会议记录及签字;
4、会议决议及签字。
(五)会后:善后,开启新的循环
1、出具法律意见书;
2、补正资料;
3、发文;
4、准备及披露;
5、归档。
通过上述文章的阅读,相信您都了解公司法召开股东大会的流程是怎样的了,需要确定好会议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准备好会议资料,并通知到所有股东,在清点完到场人数签字后,正式召开股东大会,在会议中还需要律师见证,股东审议及表决签字,最后则是发文披露会议结果。
总结: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一)召开定期股东大会的情形1、有限公司(1)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2)股东会定期会议每两次会议之间的最长间隔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一、半年没签劳动合同赔偿多少?
一、半年没签劳动合同赔偿多少?1、半年没签劳动合同可要求公司支付每个月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2、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跨国并购风险管理措施有哪几点?
跨国并购风险管理措施有哪几点?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有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走出国门,开展跨国并购。但是跨国并购之路并不平坦,伴随着很多风险。那么企业跨国并购风险管理措施有哪些?......
·法律上存在正式非正式劳动合同吗?
法律上存在正式非正式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一致,并经用途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字或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没有正式与非正式之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
·购房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量刑处罚是怎样的?
购房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量刑处罚是怎样的?购房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量刑处罚是怎样的?(一)购房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
·一、个人债务离婚后配偶有责任吗?
一、个人债务离婚后配偶有责任吗?(一)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法院在审理中可只列该个人为被告,判决其......
·残疾人再出交通怎么算伤残等级
残疾人再出交通怎么算伤残等级一、残疾人再出交通怎么算伤残等级?残疾人发生车祸和正常人一样定责和赔偿。《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
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
(一)召开定期股东大会的情形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