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法集资偿还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肯定每一个非法集资的受害者都迫切希望公安机关最后破案以后,能如数追缴犯罪嫌疑人的非法所得并且最后返还自己所遭受的损失。可是您要知道,在非法集资案件当中受害者不止自己一个人,除非犯罪嫌疑人能如数上缴全部非法所得的情形,否则就只能按照一定的比例偿还,那么,非法集资偿还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一、非法集资偿还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集资款的清退应根据清理后剩余的资金,按照集资人参与的比例给予统一的清退。能够追缴多少,按照最后的追缴,统一的比例,比如你投入100万,这个案件1个亿,最后清理的时候就是1500万,清退的比例就是15%。第五条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二、非法集资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形式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而生产者、形式经营者自有资金极为有限,因此间社会筹集资金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金融活动。与此同时,一些名为集资、实为诈骗的犯罪行为也开始滋生、蔓延。这种集资诈骗形式行为采取欺骗手段蒙骗社会公众,不仅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同时更干扰了金融机构储蓄、贷款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破坏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广大投资者对集资形式活动的过分谨慎,甚至对金融机构进行集资也可能产生不信任感,影响了经济的发展。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本罪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必须有非法集资的行为。(1)集资的主体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公司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2)公司、企业聚集资金的目的。(3)公司、企业募集资金主要通过发行股票、债券或者融资租赁、联营、合资等方式进行,其中发行股票和债券是一种主要的集资方式。(4)公司、企业在资金市场上募集资金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形式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据为己有,既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非法集形式资的个人控制之下,也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本单位的控制之下。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形式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很显然,非法集资偿还比例没有统一的规定。首先,在确认非法集资案件给受害者应当退还的金额的时候,公安机关必须要结合整个案件的非法所得,受害者的具体人数,以及最后追缴的数额,然后才能确认非法集资的偿还比例问题的。如果绝大多数的非法所得都被追缴回来了,那受害者相对损失就少一些,反之可能只能偿还少部分,甚至是血本无归。
  
  
  
总结:肯定每一个非法集资的受害者都迫切希望公安机关最后破案以后,能如数追缴犯罪嫌疑人的非法所得并且最后返还自己所遭受的损失。可是您要知道,在非法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如何区分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
      很多人很难明显区分出哪些是绑架罪的行为,哪些是非法拘禁罪的行为。那么,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该如何区分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呢?准确的对相似犯罪进行区分,其实才能更好的进行定罪,这样才能最大......


·一、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中可以双份赔偿吗?
      一、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中可以双份赔偿吗?在商业保险中人身伤害允许双重赔偿,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交通事故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销售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销售合同吗?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财务、经营管理上隶属于总公司,无独立的法人资格,一般情况下是有总公司来对外承担责任的。子公司是指虽然自己可以独立地对外承担责......


·逆向行驶撞劳斯莱斯责任怎么划分?
      逆向行驶撞劳斯莱斯责任怎么划分?有些事情的前因后果其实就印证了自作孽不可活的这句话的,我们就拿在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这部分司机,这些人总是有自己冠冕堂皇的急于去办理相关事情的各种借口......


·遇到老公出轨还诉讼离婚吗?
      遇到老公出轨还诉讼离婚吗?在我国,离婚的方式就只有两种,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因此男人出轨想要离婚也就只有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能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三大问题达......


·不服国家赔偿上诉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在我国,如果公民的身体或财产因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而受到侵害,该受害者可以申请向相关的部门提出赔偿请求。国家赔偿在受理之后,如果赔偿的结果受害人不满意,可以上诉要求复议,但......


非法集资偿还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