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由哪个部门鉴定
房屋质量由哪个部门鉴定
房屋质量问题,也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由此定义可知,并不是所有可见的房屋瑕疵都是质量缺陷,比如细微裂缝,非常微小的倾斜,如果这些瑕疵在工程建设标准容许的范围内,则不构成质量问题,购房者只能容忍。
在住进新房之前,消费者一定要找专业的房屋鉴定机构,即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然政府是不承认的。购房者你应该持房屋用地手续(土地使用权证)、建设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施工证、施工图纸)、消防手续等找房屋质检部门申请验收。
但是房屋鉴定成本较高,根据有关部门核准的鉴定价格收费标准,涉及房屋各个方面的检测收费基本上都在千元乃至万元以上。不仅门窗收费标准是这样,常见的墙体结构裂缝、渗水等收费标准也是如此。
二、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怎么办
1、针对不同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应该采取正确的维权方式。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1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从技术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其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
2、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这是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等。
3、其他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
对上述三种不同的质量问题,法律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分别赋予购房人和开发商不同的权利和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此,如果是上述第
总结:房屋质量由哪个部门鉴定房屋质量问题,也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由此定义可知,并不是所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解(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6...
·过失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处罚标准细分是什么
过失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处罚标准细分是什么一、过失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处罚标准细分是什么?1、过失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处罚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
·二十年前的经济案能立案吗
二十年前的刑事案件如果没立案已经超过了追溯时效,如果已经立案逃避侦查的不受追溯时效限制。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
·一般民商合同违约金占多少
一、一般民商合同违约金占多少?由于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法律无明文规定,因此在实践处理中也不一致。从法律上讲,《民法通则》第122条第2项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
·股东如何起诉隐名股东赔偿?
股东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起诉隐名股东赔偿。股东需要根据具体隐名股东的过失,选取不同的方法弥补自己的经济损失。(一)隐名股东瑕疵出资的责任纠纷纠纷陈述:出资是股东最基本最重要的义务,......
·医疗纠纷责任比例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责任比例是怎样的一、医疗纠纷责任比例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
房屋质量由哪个部门鉴定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