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虽然对于刑事罪名的量刑标准是由《刑法》统一做出规定的,但实际上针对一些比较常见的罪名,最高法也是就具体的量刑幅度做出了相应的意见规定。那其中,最高院关于盗窃罪量刑幅度是如何规定的呢?本站我们带来最新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最高院关于盗窃罪量刑标准
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多次盗窃,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次数可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I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盗窃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
二、盗窃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其实,最高院关于盗窃罪量刑标准的规定在2017年的时候才做出过修改,也就意味着现在对盗窃罪量刑处罚的时候,需要按照最新的意见规定,同时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然后确定具体的量刑幅度。当然,因为各省市的情况不同,因此也允许各省市结合自身情况确定详细的量刑幅度。
总结:虽然对于刑事罪名的量刑标准是由《刑法》统一做出规定的,但实际上针对一些比较常见的罪名,最高法也是就具体的量刑幅度做出了相应的意见规定。那其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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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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