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适用假释的条件包括哪些

  犯罪嫌疑人被判刑后,刑期和刑种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符合法定的条件是可以通过假释等方式缩短刑期的。同时为杜绝“有钱人”、“有权人”减刑快、假释多、服刑时间短等问题,适用假释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条件。那么,适用假释的条件包括哪些?假释并不代表释放,假释是有考验期的,那么,假释考验期为多长?看完下面的具体内容您就清楚了。
  一、适用假释的条件包括哪些
  假释制度的实施也有一定严格的程序规定,适用假释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是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判处拘役、管制的犯罪分子因刑期较短,或者没有关押,不适用假释。第二是适用假释的犯罪分子,必须已经执行一定时间的刑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已经执行原判刑期一半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已经执行10年以上的刑期。因为只有执行一定期间的刑罚,才能体现刑罚的严肃性,才能通过教育改造使犯罪分子不再危害社会。第三是犯罪分子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认真遵守监狱的规章制度,接受教育改造,通过教育、改造和学习,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有深刻的认识,并以实际行动来证实自己确实痛改前非,改恶从善,释放出狱后不会重操旧业或者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这也就是说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危害社会。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何一种条件,都不能适用假释。
  二、假释考验期为多长
  假释考验期,假释是对符合假释法定条件的犯罪分子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在刑期执行完毕之前对获得假释的罪犯制定一定期限的考察,这段期限就是假释考验期。刑法第83条规定的假释考试期:“被判有期徒刑的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被判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假释考验期从假释宣告之日起计算。”“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可见,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肯定低于总刑期的二分之一。希望对您有帮助。了解了适用假释的条件是什么以后,您可以对照一下您遇到的情形是否符合上述条件,如果符合的话,要积极争取。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办理假释还应遵循法定的程序,还需要举证。因为程序比较复杂,而且直接关系到您的切身利益,建议您在遇到类似问题时,请专业的刑事律师协助处理。
  
  
  
总结:犯罪嫌疑人被判刑后,刑期和刑种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符合法定的条件是可以通过假释等方式缩短刑期的。同时为杜绝“有钱人”、“有权人”减刑快、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行为有几种
      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行为有几种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


·可以作为证据的辨认笔录应当排除哪些情形
      可以作为证据的辨认笔录应当排除哪些情形?1、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2、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3、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4、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


·对闯黄灯的行为该怎么处罚
      对闯黄灯的行为该怎么处罚一、对闯黄灯的行为该怎么处罚闯黄灯一般现场处罚黄灯是一种过渡信号灯,起到警示作用,提示驾驶员信号即将变换。按照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继续......


·对于工伤几小时不算工伤?
      对于工伤几小时不算工伤?这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出发。一般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死亡,不管抢救多长时间,都可以认定为工伤,所以超过48小时不算工伤是不准确的。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


·合同纠纷怎么认定违约责任?
      合同纠纷怎么认定违约责任?(一)合同约定违约责任的情形合同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依据合同约定内容来履行违约赔偿责任。在合同法实务中,确定合同违约责任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查明当事人......


·发明专利权保护期限是怎么的
      中国的发明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


适用假释的条件包括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