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信息公开有哪些新规定
宿州市信息公开有哪些新规定
在我国,公民有权利获得政府公开的信息,政府也有义务向公众来进行信息的公开。信息公开是十分重要的,也是公民来进行监督政府的一个途径,使得政府权力的形式在笼子里,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宿州市信息公开的新规定,为您详细介绍,希望您可以学习到信息公开的新规定。
宿州市信息公开有哪些新规定?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市政府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市编制的《宿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宿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办公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506号市政府大楼B座一楼)查阅。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市政府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具体网址://gk.ahsz.gov 本机关受理点:宿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
市政府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市政府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市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申请获取。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办公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506号市政府大楼B座一楼;办公时间:工作日。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市政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gk.ahsz.gov)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电话(传真)0557-3022687.
(三)申请处理
1、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市政府掌握的政府信息,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市政府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室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市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557—3022687,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506号市政府大楼B座一楼 邮编:2340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由此可知,宿州市信息公开的新规定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以及公开时限。通过我们介绍,我们可以得知宿州市信息公开主要可以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有的信息是政府必须主动向公众公开的,而有的信息当我们有需要的时候可以向政府进行申请,获取政府的信息。
总结:宿州市信息公开有哪些新规定在我国,公民有权利获得政府公开的信息,政府也有义务向公众来进行信息的公开。信息公开是十分重要的,也是公民来进行监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合租中途要退租怎么办?
合租中途要退租怎么办?对于合租中途退出,如果当事人有退租约定,满足退租条件的,可以退租。如果没有约定,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以退租。如果上述情况都不满足的,出租人应该与承租人进行谈话......
·非法集资中的介绍人承担何种责任?
大型非法集资往往不是一个人就能完成的,需要有写假合同的人、介绍人等,因此非法集资大部分是单位犯罪。介绍人在非法集资中起到的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在判刑时如果介绍人知情还执意参加了非法......
·新员工入职就要签合同吗?
我们知道,员工进入企业工作之后,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双方的基本权益。但实践中,有些公司会为员工规定一定期限的试用期,以考核该员工是否符合企业的用人条件,在试用期内企业可能会不与......
·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有哪些内容
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有哪些内容一、附随义务的概念附随义务,作为民法理论的新兴内容,尽管学者们对其理解各有出入,但是达成的基本共识是:附随义务是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
·离婚时净身出户要满足什么条件
离婚时净身出户要满足什么条件通常,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若能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签署有真实有效的内部协议,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没有办法协议一致的情况下,由法院综合考虑多方......
·2023危险驾驶罪怎么判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个月到六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
宿州市信息公开有哪些新规定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