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非法行医罪要注意哪些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很有可能延误疾病治疗时机、错误治疗等,危害人体生命安全,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我国刑法明确将情节严重的该类行为入罪。在对此罪进行认定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那么认定非法行医罪要注意哪些呢?本站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非法行医罪
1、客体要件非法行医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2、客观要件(1)必须有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医疗活动主要是指诊断和治疗,即通过各种检查对疾病作出诊断,借用药物、器械和手术等方法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延长生命、改善病理或生理状况的活动。(2)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3、主体要件该罪的主体,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包括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单位不构成该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对病人伤亡结果存在间接故意的罪过而不是业务过失的罪过。
二、认定非法行医罪要注意哪些
需要注意的主要是共同犯罪的情况,如下:1、雇佣没有执业资格的人行医,对于被雇佣者可作为非法行医罪之主体,自无疑问,但对于雇主是不是一定构成非法行医罪呢?这应分情况对待之:明知受雇者不具备执业资格,仍然雇佣的,为适格之主体,但由于受被雇佣者欺骗(如用假医师执业证)而雇佣没有执业资格的人行医的,则不应将其按非法行医罪论处,因为这不符合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即没有共同的故意。2、数人合伙非法开办诊所,其中一人诊治行为单独导致严重后果,应如何处理?对其他合伙人应按共同犯罪处理。因为该数人合伙开办诊所,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尽管其他合伙人的行为并没有直接造成严重后果,但非法诊所的存在为非法行医的发生创造了条件,对犯罪结果的发生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当然,对于该数人处罚应分清责任,即对于其中的负责人和直接行为人以主犯论处,而对于其他人一般以从犯论处。3、出借(出租)、转让、出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他人利用该许可证进行非法行医,造成严重后果,对于出借(出租)、转让、出卖人可否按非法行医罪论处呢?应按非法行医罪的共犯论处。原因在于:行为人对于他人没有合法的许可证,并利用其许可证进行非法行医这一事实是明知的,而且行为人的行为使他人的非法行医行为更具有隐蔽性,使他人的非法行医行为更为便利,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可能性也更大。但应看到,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非法行医行为一般只起到辅助作用,故宜按从犯从轻或减轻论处。4、对于亲戚和朋友为非法行医者出资、免费提供场所,是否构成非法行医的共犯呢?对于这个问题,应分别对待,不能一概而论。在实践中,亲戚、朋友为非法行医者提供物资上的帮助,往往不知道开办医疗机构应具备哪些条件,而且法律上也没有规定对于此种情形,亲戚、朋友有审查的义务。一般情况下,亲戚、朋友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帮助,不具有从中牟利或其他非法目的,主观上不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因此不宜按非法行医罪的共犯论处。但对于明知非法行医者没有“两证”,仍为其提供便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应按非法行医罪从犯论处。5、对在非法医疗机构中工作的护士、勤杂人员,如会计、保安等应如何处理呢?这主要看前述人员主观上是否与他人具有共同的故意行为,即是否明知其所在的医疗机构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若明知该机构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则说明上述人员至少已经知道该机构处在非法状态中,且其行为客观上对严重后果的造成具有帮助作用,自然应按非法行医罪的从犯论处。当然,对于加入时间较短、对严重后果的造成所起的作用较小者,则只宜按一般违法行为处理,而不必追究刑事责任。阅读了上文之后,您应该知道对该罪进行认定的时候,尤其是共同犯罪的时候需要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等问题,虽然过程相对复杂,但是回转的余地很大,所以一旦涉罪,最好求助于专业律师,通过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帮助你最大限度地维护合法权益。
总结: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很有可能延误疾病治疗时机、错误治疗等,危害人体生命安全,是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无证驾驶被抓到了,怎么办怎么处理?
无证驾驶的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
·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
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未取得土地证,没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无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
·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担保期限多久?
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担保期限多久?一、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担保期限多久?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担保期间为六个月。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六百九十二条......
·对于高空抛物列入刑法了吗?
对于高空抛物列入刑法了吗?高空抛物已经被列入刑法之中,对于高空抛物本来就可能涉嫌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等罪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
·余杭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
余杭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余杭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
·身份证过期本人不回去家里人能帮忙办理吗
可以。委托家人办理后,邮寄过去。异地身份证补办,具体手续:(1)代办人需持申领人(补办人)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涵盖办证原因,申办证件种类,与代办人的关系,代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
认定非法行医罪要注意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