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寻衅滋事对方谅解能取保候审吗?

  现在很多人因为一时的冲动而采取了冲动的做法,很多人因此涉嫌寻衅滋事的情况是屡见不鲜的。虽然在情况不严重或者真诚的道歉后都能得到对方的谅解。但关于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呢?我们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家人都会为其选择取保候审。我们今天主要讨论的就是寻衅滋事对方谅解能取保候审吗?取保候审不以被害人谅解为前提,但在司法实践中,能够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比较容易获准取保候审。家人或者律师可以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根据案情决定是否同意。法律规定:一、《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二、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一、寻衅滋事怎么处理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寻衅滋事罪的最高刑为5年有期徒刑。如果是上述四种行为之一就构成寻衅滋事罪,但是具体会怎么处理还要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分析。二、寻衅滋事取保候审还会判刑吗如果经过公安机关的审理,嫌疑人的行为确实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即使是取保候审仍然需要负刑事责任。第一,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这与判不判刑没关系。第二,如果法院审理查明未犯罪,当然不会判刑。第三,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的会被判缓刑。第四,积极赔偿、取得谅解可以作为审判的量刑情节。上文我们将寻衅滋事的相关方面都做了简单的介绍,而关于寻衅滋事对方谅解能取保候审吗?我们也做了相关的解答。但是在此还是希望广大市民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不要采取不理智的违法方式来解决问题,无论其造成的后果严重与否都会产生相应的影响,所以还是奉劝您能遵纪守法。
  
  
  
总结:现在很多人因为一时的冲动而采取了冲动的做法,很多人因此涉嫌寻衅滋事的情况是屡见不鲜的。虽然在情况不严重或者真诚的道歉后都能得到对方的谅解。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离婚后,结婚之前赠送的彩礼怎么办
      根据我国传统习俗,很多地方在男女结婚之前男方要过给女方相应的钱财和物品,俗称结婚彩礼。婚后因生活习惯等各种原因感情破裂,致使离婚时,结婚之前赠送的彩礼怎么办?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


·应该怎样区分借条与欠条
      由于出借人的法律意识高低有别,在借款活动中,有些人知道借条要比欠条更为正式一些,并且两者相比而言,借条的法律效力也更高一些,但另一些人却不清楚。那么,在实践中应该怎样区分借条与欠条......


·酒水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
      酒水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


·欠钱8千不还找不到人怎么办?
      欠钱8千不还找不到人怎么办?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找不到人的情况下也可以强制进行。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对方执行判决书。......


·监视居住实施条件具体是什么
      监视居住实施条件具体是什么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


·刑事诉讼辩护类型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辩护类型有哪些?(一)自行辩护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这种辩护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无论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在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


寻衅滋事对方谅解能取保候审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