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其实也是分为了多种的
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其实也是分为了多种的,有些时候是因为劳动者刚入职不久,此时用人单位还没有来得及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更多的时候却是因为用人单位出于一些考虑,而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那对于劳动者来讲,劳动合同没签可以立即离职么?我们本站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前30天。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八十二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毕竟劳动者也是被法律赋予了劳动合同的解除权。而这个时候也是因为用人单位损害到了劳动者的利益,从而其实不需要提前一定的时间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还可以要求单位作出一定的赔偿。
总结: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其实也是分为了多种的,有些时候是因为劳动者刚入职不久,此时用人单位还没有来得及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更多的时候却是因为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妻子买保险算共同财产吗?
妻子买保险算共同财产吗?1、要看购买保险的钱是夫妻共同生活收入,还是婚前个人无形财产的收入。如果是夫妻共同生活收入,应列入夫妻共同投资的财产。如实婚前个人无形财产利润所得购买的,应属......
·离婚再婚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离婚再婚登记需要什么资料《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
·贵州省罚没款管理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贵州省罚没款管理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贵州省罚没款管理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贵州省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经2015年1月9日贵州省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2015年1月29日贵州省人民......
·能否单方面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能否单方面解除土地承包合同?自从家庭联承包责任制产生后,土地承包合同就经常出现在农村的每一位家庭,有了它就有了某块土地的使用权,是人们的命根。土地承包合同有一定的期限,签了合同后......
·追讨欠款合同的内容怎么写?追讨欠款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追讨欠款合同的内容怎么写?追讨欠款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追讨欠款合同内容1、委托事项2、追偿佣金、费用和追回款项的处理3、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4、违约责任5、生效时间二、......
·回避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回避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对本案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判而设立的一项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回避的人......
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其实也是分为了多种的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