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回迁房是不是小产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回迁房是不是小产权?
  1、未经过国家正规手续审批的房屋,今后再也不可能取得房屋产权证,这一类产权便是我们经常所俗称的小产权,这样建设起来的房屋就属于违规用地,目前国家正在强烈打击此类违规建设行为。2、通过了正规用地的审批的房屋,是可以办理正规产权的回迁房,这样的房屋的产权性质叫做“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管理”。换言之,这样的房屋产权证在下发后将被注明“经济适用房”的产权性质。不过,取得房屋的房产证之后缴纳了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这样的回迁房作为是二手房来再交易的,这个时候的房屋便就相当于商品房性质了。3、而回迁房是由政府统一来划分土地,回迁房土地性质是属于国有划拨土地。回迁房的审批程序得到了政府的承认,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回迁房是不可以用作银行抵押的。4、所以说,回迁房是小产权房吗?可以说是回迁房不是小产权房。
  二、回迁房产权年限是多久?
  通常所说的回迁房产权大致分为一下三种,不同的回迁房年限也是不一样的:1、如果回迁房是用作住宅的话那么回迁房的产权年限是70年;2、如果回迁房是用作综合用地使用的话那么回迁房的产权年限是50年;3、如果回迁房是用作商业经营的话那么回迁房的产权年限是40年;4、具体回迁房的产权年限是多少要看其《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土地性质是什么性质的才可以确定的,另外回迁房产权年限是从开发企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当天开始计算的,回迁房的使用年限不是从购房日期算起的。可以明确的告诉我,您回迁房实际上他并不属于小产权房。但是回迁房,要想进行交易的话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的,具体的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除此之外,我们还给您介绍了一下回迁房产权的年限规定。
  
  
  
总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回迁房是不是小产权?1、未经过国家正规手续审批的房屋,今后再也不可能取得房屋产权证,这一类产权便是我们经常所俗称的小产权,这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签房屋预售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般情况下,由于商品房交易时尚未竣工,相对来讲更易引起纠纷,购买的风险性也相对较大。这就要求购房者在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时要注意相关事项,避免将来出现纠纷。那么具体的,签房屋预售合同需......


·非法集资人数金额达到多少会构成罪名?
      标准如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


·如何解决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就是夫妻离婚的时候,依照法律规定,把夫妻共同财产划归个人所有。那么夫妻在离婚后该如何来解决财产分割问题呢?具体对财产分割的方式又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如......


·缺席判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缺席判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什么是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民事诉讼制度,这一制度对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提高结案率,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缺席判决是......


·法院劳务关系工伤认定怎么处理
      生活中,工伤是和劳务关系紧密相联的。正因为是劳务关系,所以才会有工伤认定这一说,因为只有工伤认定以后,单位才会对自己进行赔偿。有些时候,如果与用人单位没有明确的劳动合同,在遇到工伤......


·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民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回迁房是不是小产权?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