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一般情况下

  在一般情况下,工伤后都需要进行工伤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的等级不同,工伤赔偿的金额也有所差异,并且由于各种经营体制的变化工伤鉴定的赔偿标准也在逐年更新变化当中,那么2018七级工伤鉴定标准赔多少钱?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
  
   2018七级工伤鉴定标准赔多少钱? ?
  工伤鉴定为7级伤残,当事人可以得到本人13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
  《工伤保险条例》: ?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166140元,最低为33228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20个月的天津市201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85200元)。如分开计算,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8个月计3408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2个月计5112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上两项合计为:最低:118428元;最高:251340元。 ?
  综上所述,对于七级工伤鉴定标准赔多少钱这个问题来说依旧是以本人的基本工资为基础。一般情况下来说所赔偿的都是本人的十三个月的工资。但实际情况中由于伤残情况的差异部分案件还有着抚恤金补助金等补偿。以上即为七级伤残鉴定的相关内容。?
  
  
  
总结:在一般情况下,工伤后都需要进行工伤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的等级不同,工伤赔偿的金额也有所差异,并且由于各种经营体制的变化工伤鉴定的赔偿标准也在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店面提早退租一般违约金是多少店面提早退租一般违约
      店面提早退租一般违约金是多少店面提早退租一般违约金是三个月的租金,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五条......


·债务重组的损失如何处理?
      债务重组的损失如何处理?一、债务重组的损失如何处理?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2.以非现金资......


·赠与宅基地使用权遗赠扶养协议要注明吗?
      一、赠与宅基地使用权遗赠扶养协议要注明吗?赠与给他人遗产是需要在协议中注明清楚的;但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中的规定,可以继承的财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宅基......


·可以让单位同事代写遗嘱吗?
      可以让单位同事代写遗嘱吗?只要与继承者没有任何关系就可以要求进行代写。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


·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吗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订立的遗嘱必须是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而判断遗嘱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应严格把握遗嘱人立遗嘱......


·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算法可以参考我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


在一般情况下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