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聚众斗殴人数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尽管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高,而且您的行为越来越遵守法律,但是还是存在着一些犯罪行为。比如说比较常见的就是聚众斗殴,我国刑法上也规定了聚众斗殴罪。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晰的了解一下聚众斗殴人数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一、聚众斗殴包括多少人第一,聚众斗殴罪所要求的三人以上,并非是聚众斗殴的各方都要达到三人以上,而只须具备其中一方人数达到三人或超过三人,则对聚众斗殴的各方均能认定其聚众斗殴行为。当然,对其中明显没有聚众斗殴故意的一方,如仅有一人,也并未有纠集行为的,仍不能认定聚众斗殴。第二,聚众斗殴罪所要求的三人以上,并非要求首要分子必须纠集三人以上方能构成该罪,而应理解为“三人”这一人数要求亦包括纠集者本人。这是因为,聚众斗殴这一行为的主体必然不能排除纠集者本人,无论其是否到达现场,也无论其是否参与了直接的斗殴行为。二、聚众斗殴罪的认定(一)聚众斗殴罪与群众中因民事纠纷而互相斗殴或者结伙械斗的界限主要表现在后者不具有流氓犯罪的动机、目的,不是流氓活动,在群众中的互相斗殴或械斗中犯故意伤害罪(包括轻伤、重伤)、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罪的,构成何罪就认定何罪。(二)聚众斗殴罪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界限1、犯罪的动机、目的不同。聚众斗殴罪是基于流氓动机,在实施各种流氓活动时破坏公共秩序,后罪则是基于某种个人动机、目的,用聚众闹事方式,要挟国家机关或有关部门,以满足个人的要求为目的。2、犯罪形式不同。聚众斗殴罪可以聚众进行,也可以单独实施,后两种罪只能聚众实施。(三)聚众斗殴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二者区别的根本标志在于犯罪动机。聚众斗殴罪中的杀人、伤害行为,虽然与其他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行为一样,都侵犯了他人身体健康,但是它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即在杀人、伤害行为中,通常表现为为了称王称霸,充英雄好汉而惹事生非,与对方争个高低。所以,凡是为了争霸"势力范围",或者明确表示要打服对方,而行凶伤人的都是聚众斗殴中的伤人行为。而其他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中的伤害行为,则往往是对自已或自己一方所认识的人,由于宿仇旧恨而起意伤害对方,它在事先具有明确的伤害对象和伤害故意;如果是临时起意伤害对方,也往往是因为双方发生纠纷的原因明显的在对方一边,或者在互殴中伤害他人,这种情况往往是双方都有过错,责任不易分清。当然,本条第2款明文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这说明在聚众斗殴活动中,一旦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的,一律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这是对犯罪的一种转化型规定。(四)聚众斗殴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界限聚众斗殴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两者在客观方面有相同之处,如犯罪形式都是聚众,但两者存在明显不同。首先,犯罪动机不同,前者大多是为了争霸一方、私仇宿怨和寻求精神刺激等流氓动机而破坏公共秩序,后者则多是为了实现个人某种不合理的要求,如分房、调工作等而破坏公共秩序。其次,情节要求不同,前者不要求情节严重,后者要求情节严重,必须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否则不构成犯罪。最后,两者犯罪方法不同,聚众斗殴罪的犯罪方法一般是暴力方法,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除了暴力方法外,还可以是非暴力方法。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聚众都指的是三人以上,这里的人数,并不是说聚众斗殴当中的一方都要求是三人以上,只要要求其中,聚众斗殴的一方达到了三个人以上,那么就是可以按照我国刑法中规定的聚众斗殴罪定罪的。
  
  
  
总结: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尽管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高,而且您的行为越来越遵守法律,但是还是存在着一些犯罪行为。比如说比较常见的就是聚众斗殴,我国...#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如何防止夫妻一方转移财产?
      如何防止夫妻一方转移财产?一、财产公证。预防因离婚引起的财产纠纷的最好办法是财产公证。夫妻双方进行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


·交通事故对方主责起诉受伤起诉到法院我该怎么应诉如
      交通事故对方主责起诉受伤起诉到法院我该怎么应诉如果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就说明已经被人起诉到法院,做了被告。这时应该按照法院的指示和法律规定,积极应诉,同样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


·提出民事诉讼反诉的时间是什么
      提出民事诉讼反诉的时间是什么被告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反诉,以保障原告的的答辩权利,并且便于法院在开庭之前确定案件的争议。二、提出反诉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反诉是被告提出的独立的诉讼请......


·知识产权侵权的范围主要有哪些?
      知识产权侵权的范围主要有哪些?一、知识产权侵权的范围主要有哪些?知识产权管理对象,诞生于科技、文化和工商业领域,又随着科技、文化和工商业的不断进步而不断进步而不断更新和丰富,大体......


·交通事故中交警扣车不会产生停车费的
      交通事故中交警扣车不会产生停车费的,也不需要当事人自己交拖车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暂扣违法车,有义务保管好所扣车辆,扣车也是交警的执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


·未成年人涉嫌诈骗罪的辩护词有哪些内容?
      未成年人涉嫌诈骗罪的辩护词有哪些内容?一、未成年人涉嫌诈骗罪的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未成年诈骗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及辩护人信息、未成年人诈骗的犯罪事实、诉讼请求、量刑建议、法律依......


聚众斗殴人数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