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转微博图会不会侵犯肖像权

  微博在我国作为一种使用群体最为广泛的社交平台,相关信息的传播速度通过微博可以说很快就能够遍布全国各地。不过本身微博的这一软件平台当中存在的缺陷非常多,微博上因为没有被实名制认证,到目前为止一些网友甚至还是能够畅所欲言的去随意评价甚至谩骂别人。下面我们要给您介绍的主要是,在我国转微博图会不会侵犯肖像权?
  一、在我国转微博图会不会侵犯肖像权?
  在肖像权侵权的确认上,根据民法典100条“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只有两个构成要件,第一个条件在实务上有时保护过宽,似乎任何时候都要经本人同意,增加一条不具“阻却违法事由”三个。关于“阻却违法事由”,它是指虽然实施了法律原则上规定不得实施的行为,但是却具有法律特别规定的不构成违法的事由,因而使实施的该行为成为合法的行为,因而阻却了违法性。主要包括:①公益性:为维护社会需要,如先进任务照片展览,不文明行为拍摄并公布批评,通缉逃犯;②本人利益:刊登寻人启事;③新闻性:新闻报道,肖像权淹没于集合、队列、仪式中,不得主张肖像权,同理集体照片中的个人不得主张照片肖像权;④为记载特定公众活动,使用参予者肖像,参予就等于承诺肖像权被人使用。相反,“以营利为目的”的要件,但这一观点对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有时太窄。例如有的人非法使用他人肖像(如:故意使用广角镜照嘴“獠牙”与野猪像放在一起),并不是为了赢利,同样构成侵权行为。所以可以在加上“但有侮辱性使用肖像例外”这一限制。总结肖像权侵权的实务上构成要件为: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侮辱性使用除外),不具“阻却违法事由”。但如果是列为不文明行为拍摄并公布评论,像很多拍客常做的事,那就不算侵权了。当然这是中国的法律。
  二、被侵犯肖像权怎么处理?
  截图保留证据,首先证明对方利用你的肖像营利了,或者利用肖像取得了点击量,且双方有必然联系。向人民法院上交诉讼书。诉讼书必须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微博侵犯肖像的事实和营利事实,最后起诉书的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开庭判决被告侵犯利用微博侵犯肖像权成立,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损失和赔偿金让被告承担。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转微博上面的图片并不会构成侵犯某个人的肖像权。就像年轻人对微博上自己爱豆的照片就很有可能转发,甚至是发到朋友圈当中,这种太过于普及的现象不能够算为侵犯肖像权的。但如果是利用当事人的肖像权以盈利为目的的,就很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了。
  
  
  
总结:微博在我国作为一种使用群体最为广泛的社交平台,相关信息的传播速度通过微博可以说很快就能够遍布全国各地。不过本身微博的这一软件平台当中存在的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哪些情况可以指定辩护2023
      哪些情况可以指定辩护一、有哪些情况可以指定辩护(一)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2.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3.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此处未成年人,是指开庭时是......


·如何考量酒后两人打架轻伤派出所怎么处理?
      生活中,常会出现喝酒之后发生冲突,甚至造成对方伤害的情况,对于处理方式上,要针对其后果的轻重程度来区分,严重者甚至需要进行伤情鉴定。针对提问,关于酒后两人打架轻伤派出所怎么处理这个......


·公司如何通过上市融资集资?
      对于公司来说,资金是能否存活的关键。没有资金那一切都是空谈,除了生存意以外,还有公司的扩张,公司的债务以及其他的一些事项,都需要资金的运转。公司如何通过上市融资公司上市以后,就可以......


·一般情况下看守所最多羁押多久
      一般情况下看守所最多羁押多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羁押时间最长为一年半左右。遇到特殊情况,经过办理一定的审批后可以延长羁押期限。1、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一个......


·继承中养老育幼、照顾病残是什么意思?
      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法律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和儿童。”《民法通则》第104条规定:“婚姻、......


·协议离婚不成有什么原因
      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往往会选择通过协议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但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那通常情况下,是因为什么原因造成的呢?若你对此也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


在我国转微博图会不会侵犯肖像权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