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铁路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处理?

  铁路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处理?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或因人为或因材料或因环境、天气等原因,都有可能造成铁路工程质量事故,事故一旦发生所造成的的损失是巨大的,甚至会危害到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本文就铁路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等级以及处理条例作出简单介绍,以供您借鉴。
  
  
  一、铁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
  
  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一)、由于工程质量低劣造成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2、需重建,或加固处理困难,推迟建设项目工期;
  
  3、死亡30人以上。
  
  (二)、由于工程质量低劣造成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
  
  2、加固处理困难,影响建设项目工期;
  
  3、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
  
  (三)、由于工程质量低劣造成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三级重大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2、因加固处理,推迟工程完工时间;
  
  3、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
  
  4、重伤20人以上。
  
  (四)、由于工程质量低劣造成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四级重大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
  
  2、死亡2人以下;
  
  3、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
  
  二、铁路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处罚?
  
  根据《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 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法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负责。根据各相关单位对工程质量事故承担的责任,依次可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事故责任认定为全部责任的单位,承担事故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事故责任认定为主要责任的单位,承担直接经济损失的50%以上;事故责任认定为重要责任的单位,承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50%以下;事故责任认定为次要责任的单位,承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30%以下。 第
  
  二十三条 对造成工程质量大事故以上等级的事故责任单位,按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进行资质处罚。对造成工程质量大事故以上等级,并负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单位,按有关规定处以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质量事故直接责任单位的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罚。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按有关规定处以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终身不予注册等处罚。
  
  第二十五条 对发生下列情形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
  
  2.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弄虚作假,提供假资料;
  
  3.不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综上所诉,铁路工程质量事故所造成的的后果和处罚都是极其严重的,这就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和管理,杜绝豆腐渣工程,在后期检查和修缮过程也应当尽心尽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如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也可以咨询律师得到详细的答案。
  
  
总结:铁路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处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或因人为或因材料或因环境、天气等原因,都有可能造成铁路工程质量事故,事故一旦发生所造成的的损失是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漯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漯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我们知道一直以来我国施行的土地政策是土地国有,每个人都有土地使用权,在农村地区我们可以更加深刻的感受到土地的使用,一般情况下人们的遇到的问题是就是关于真......


·信用卡诈骗立案金额是怎样的
      21世纪,信用卡极大的方便了人们的生活,减少了人们消费时携带大量现金造成的安全隐患,还可以让那些暂时处于资金紧张的公民不用办理借贷手续就可以进行透支消费,但是这也让一些投机分子找到了......


·购房不下房证违约金比例是怎样的?
      购房不下房证违约金比例是怎样的?购房不下房证违约金比例是当事人随意的来进行约定,但是不能够超过合同标的额度当中的20%,买房违约金关于买房违约的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实际的合同标的额才能确......


·商业秘密保密期限一般是几年
      商业秘密保密期限一般是几年法律上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有效期)没有限制,只要商业秘密的四个基本特征没有消失,权利人可以将商业秘密一直保持下去。权利人也可以根据实际状况,为商业秘密规定......


·工伤看病当天算不算病假?
      工伤看病当天算不算病假?工伤认定以前的假期计算应该按照是否判定工伤计算如果工伤认定之后判定为工伤那么工伤假应该从受伤的那一刻算起。如果工伤认定没有判定为工伤那么应当按照公司的病假......


·交通7事故轻微伤可以一直住院吗?
      一、交通7事故轻微伤可以一直住院吗?交通事故轻微伤不可以一直住院,要积极取证,可以偷偷的把他活蹦乱跳的样子拍下来,跟他讲话时录音等等,做好取证工作。如果已经达到出院条件,住院者继......


铁路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处理?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