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分居多久才能离婚 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

  分居多久才能离婚
  
  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法院离婚。对于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法律是没有规定,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如果双方都不提出离婚,婚姻不会自动解除的。如果起诉到法院离婚,分居满2年,法院会支持离婚。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的14项情形中与新《婚姻法》不抵触的情形具体包括:
  
  (一)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二)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四)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五)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六)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七)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原《意见》规定为三年,与《婚姻法》相抵触,故修正),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八)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二、分居一年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婚吗
  
  分居多久法院才会判离婚?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通常是夫妻分居两年,但并不仅此一个条件。只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应判决离婚。
  
  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为: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分析了上文之后,我们发现即使夫妻在诉讼离婚中要分居离婚,但这也是有严格的条件要求,并非夫妻分居一年起诉离婚就一定会判决离婚。这个时候如果不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夫妻最终也是不能被判决离婚,不过在进行调解的时候,却有可能是被调解离婚的。
  
  
总结:分居多久才能离婚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一、儿子去世母亲放弃继承权怎样写?
      一、儿子去世母亲放弃继承权怎样写?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劳动合同变更情形都?
      一、劳动合同变更情形都有哪些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条款所做的修改或增删。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


·请假期间患结肠癌病死亡算不算工伤?
      请假期间患结肠癌病死亡算不算工伤?一、请假期间患结肠癌病死亡算不算工伤?请假期间患结肠癌病死亡不算工伤,不属于工伤。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


·著作权职务作品的认定是什么?
      著作权职务作品的认定是什么?一、著作权职务作品的认定是什么?一:创作作品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单位的性质而提出的工作任务。二:作品的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即作者与该单......


·打牌诈骗罪无罪辩护可以吗?
      打牌诈骗罪无罪辩护可以吗?可以;熟悉案情熟悉案情要求律师特别熟知和掌握案件整个情况,熟悉其的发生、发展和结果。熟知被告人具有哪些无罪的事实和情节。只有做到熟悉案情基础上,才能结合法......


·民间借贷中现金交付,无借条,怎么认定借贷关系
      对于原告(出借人)主张的大额现金借款,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


分居多久才能离婚 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