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普通职工能二次入职吗?

  普通职工能二次入职吗?
  二次入职是可以的,只要符合用工的规范即可,同时也得获得用人单位的认可。
  二、员工二次入职是否有试用期?
  劳动者辞职的,又重新入职的,如果用人单位以前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约定试用期的,劳动者再次入职,用人单位是不能与劳动者再次约定试用期的。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的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确定。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2个月;三年以上的,不得超过6个月。双方约定的试用期期限只需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劳动者试用期需解除劳动合同的,可提前3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注意保存已递交的证据(邮寄、录音录像等),到期后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三、二次入职是否需要再次签署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中强调的是“连续签订两次”,中间不能有间断。即与同一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又签订劳动合同,将不能适用劳动合同法“员工与企业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员工提出续签企业应该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而且员工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又重新入职,必须再签订劳动合同。
  四、劳动法对二次入职试用期的规定是什么?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包括是否要继续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还有试用期等等。二次入职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的成立。关于试用期,如果第一次入职时已经有了试用期,那么二次入职就不能再有试用期了,否则还是可以有的。
  
  
  
总结:普通职工能二次入职吗?二次入职是可以的,只要符合用工的规范即可,同时也得获得用人单位的认可。二、员工二次入职是否有试用期?劳动者辞职的,又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城镇居民能买农村房屋吗
      我国农村房屋的买卖,事实上受到较严格的限制,一般仅是在经集体经济组织允许后,农村房屋才可以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买卖。但在现代社会中,很多城镇居民都选择去农村买房。那么,城镇居民能买农......


·可以买东西代替抚养费吗?
      在离婚的过程中解决的问题比较多,很多人在离婚的过程中难以用协商离婚来进行,大多数人都会进行起诉离婚,也就意味着法院将会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判决,主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


·公司做担保人借条怎么写
      首先应当包括普通借条的所有内容,包括:出借人身份信息,借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借款日期等要件,同时应当主要注明借款公司的名称、住所地、社会统一信用证代码、法定代表人。并注意必......


·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改革发展,城市中许多公共设施得以建设
      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改革发展,城市中许多公共设施得以建设和完善。城市在发展的同时会拆迁一些老旧的房屋街道,并让拆迁的居民搬入政府归纳的安置房。那么,二手房定向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


·自己书写的遗嘱需要公证吗?
      自己书写的遗嘱需要公证吗自书遗嘱不需要公证,对于遗嘱是否进行公证看个人的需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因此,遗嘱必......


·新刑法对介绍卖淫罪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新刑法对介绍卖淫罪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一、新刑法对介绍卖淫罪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


普通职工能二次入职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