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程承揽合同与建筑工程合同有什么不同的?

  对于建筑工程来说涉及到的法律知识非常的多样,您对于建筑的相关法律知识也越来越想要了解,那么对于建筑工程合同您都有一定的了解,但是碎玉工程承揽合同您还是比较陌生的,那么接下来大忌一起来了解一下工程承揽合同与建筑工程合同有什么不同的?
  工程承揽合同与建筑工程合同有什么不同的?
  建筑工程合同,是指一方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另一方按约定验收工程并支付一定报酬的合同。前者称承包人,后者称发包人。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因此,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法律对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承揽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买卖合同外常见和普遍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251条第1款对承揽合同所下定义为:“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
  建筑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
  1、主体不同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而且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自然人即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也不能成为承包人。而承揽合同则不然,承揽人既可以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是比较大型的项目,而且在许多情况下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签订合同。而承揽合同的标的一般较小。因此,为一般工程建设项目而订立的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如自然人为修建或者装修房屋而与其他自然人或者单位订立的合同就属于承揽合同。3、合同的要式性不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承揽合同即可以是书面的亦可以是口头形式,而且在定作人为自然人时多采用口头形式。4、主要工作可否交由第三人完成不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主体工程必须自己完成;而在承揽合同中,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5、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时责任承担者不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在承揽合同中,无论是承揽人经定作人同意将全部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还是将辅助工作交第三人完成,都是由承揽人向定作人承担责任,第三人不向定作人承担责任。6、合同计价条款的变动性不同一般来说,建设工程合同因工程量较大,工期较长,材料和费用在订立合同时难以准确计算,所以在结算时通常可以突破合同的计价条款。而承揽合同中的价款条款较为固定,除经双方协商变更外,一般应当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价款计算。7、合同解除的条件不同根据法律规定,承揽合同的定作人享有解除权,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除具备双方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时,是不允许随意解除合同的。8、一方违约时的救济方式不同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解除合同后,承揽只能要求定作人赔偿损失,而不能要求继续履行;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除特定情形外,一方违约时,对方当事人都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
  工程承揽合同与建筑工程合同有什么不同的?以上从八个方面总结出了工程承揽合同与建筑工程合同之间的区别,最重要的区别就是他们的主体不同在与建筑工程合同里面的承包人必须具备有相应的工业资格证书,而工程承揽里面承包人可以不具备这个资格,是一个单位或者个人。
  
  
  
总结:对于建筑工程来说涉及到的法律知识非常的多样,您对于建筑的相关法律知识也越来越想要了解,那么对于建筑工程合同您都有一定的了解,但是碎玉工程承揽...#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行政诉讼判决类型的区分是什么?
      行政诉讼判决类型的区分是什么一、行政诉讼判决类型的区分是什么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职工社保断交有什么影响?
      职工社保断交有什么影响?一、职工社保断交有什么影响?1、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交满15年后,退休了才能享受终身。一般这15年是累计计算,中间要是断了,可以续上,不过即使续上,也会影......


·成年人喝啤酒算不算醉驾
      成年人喝啤酒算不算醉驾醉驾跟白酒啤酒没有任何的关系。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饮酒驾车,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


·如何确认劳动关系解除时间?
      员工和单位的劳动关系的存在与解除完全取决于双方各自的意愿,如果单位趁着劳动合同到期就不想再继续聘用该员工的,那自然他们之间受法律保护的关系就消灭了。但离职员工想要领取补偿金就必须要......


·一、遗产事实婚姻可以继承吗?
      一、遗产事实婚姻可以继承吗?只有1994年2月1日之前的事实婚姻才可以继承遗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1989年11月1日)第13条的规定......


·指定监视居住不得是什么场所
      指定监视居住不得是什么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


工程承揽合同与建筑工程合同有什么不同的?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