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全日制用工签劳动合同吗

  非全日制用工其实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小时工,在这种用工方式下,劳动者在同一家单位的工作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因此,有的人就认为此种用工方式下,其实是可以不用签订劳动合同的。那非全日制用工签劳动合同吗?是否必须要签。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介绍。
  
  一、非全日制用工签劳动合同吗
  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做了明确的规定,采取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建立劳动关系,公司和劳动者可以订立口头协议,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是必须的。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与全日制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在劳动关系建立方面,只要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全日制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而且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2、在劳动合同订立方面,非全日制用工,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3、在工作时间方面,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为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全日制劳动者有标准工时、缩短工时、延长工时、不定时和综合工时等多种计算工作时间的标准。4、在计酬标准方面,非全日制劳动者按小时计酬,只要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即可。全日制劳动者一般按月或者按年计酬,工资结构也比较复杂。5、在工资支付方面,非全日制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全日制劳动者劳动报酬至少每月支付一次。6、在试用期约定方面,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除非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可以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非全日制用工参加社保吗
  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是公司和员工的法定义务。除非员工已经参加了社会保险,公司应当为员工参保。从目前《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看,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可以由非全日制劳动者自行参保,工伤保险应当由公司负责缴纳。非全日制员工未在公司参加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原因多种多样,比如该员工已经参保、自行参保或者不愿意在公司参保等等,所以现在公司只为非全日制员工参加工伤保险是很普遍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签劳动合同吗”的问题,上文中已经做出了解答。法律并没有强行要求这种用工形式下,当事人必须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因此也是可以进行口头约定的。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
总结:非全日制用工其实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小时工,在这种用工方式下,劳动者在同一家单位的工作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因此,有的人就认为此种用工方式下,其实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欠网贷公司钱不还可以起诉么?
      欠网贷公司钱不还可以起诉么?一、欠网贷公司钱不还可以起诉么?1、欠贷款公司钱会不会被起诉,取决于贷款公司。切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信贷公司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2......


·判定婚姻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什么情况可以判定婚姻无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重婚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严重违背了社会......


·案件从开庭到判决要多长时间
      案件从开庭到判决要多长时间当事人一方就自己遇到的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开庭时间,但对于当事人来讲肯定是想尽快解决问题,维护自身利益。于是就很想知道案......


·涉嫌销售假药判刑规定是什么?
      涉嫌销售假药判刑规定是什么?涉嫌销售假药判刑规定是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来进行判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


·一审后没收监缓刑机率大吗
      机率大。虽然开庭当时没有收监,但判决时直接收监的情况也有,但比较少见。具体要看涉嫌的罪名,可能判处的刑罚,情节等,现实中能取保的,判处缓刑的可能性比较大,缓刑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


·商住混合50年产权房可办理土地使用证吗?
      现在有许多人会利用空置的土地进行商业用途的开发,政府也是对此大力支持的,所以越来越多的土地承包商建立起商品房供您选择购买获取巨大的利益,那么对于商住混用的房子跟商品房有不同吗?商住......


非全日制用工签劳动合同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