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深圳自己如何缴纳社保?

  在深圳,除了在企业上班的人员之外,还有大量的自由职业者,他们没有在企业工作,无法享受到企业缴存的社保。根据广东省及深圳市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以自己缴纳社保,这样就可以避免出现社保中断的情况。那么,在深圳自己如何缴纳社保?我们通过本文一起做个了解。
  一、在深圳自己如何缴纳社保?
  对于已完成社保登记但未办理参保的深圳户籍灵活就业或无业人员,可由个人到社保个缴窗口办理参保。个人缴费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或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3、在深圳建行、中行、农行、工商银行之一开立的个人活期储蓄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验原件);4、填报《深圳市社会参保登记/变更申请表》;5、首次参保属招调入深圳的员工(含复、退、转业军人或毕业分配)还须提供市(区)有调入权限部门批准的调令(军队转业干部行政介绍信)或毕业生分配介绍信或招工审批表的复印件(验原件)。如参保托收账户在社保机构划款期间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当月的社会保险费,社保机构在下月划款时一并划转。如果连续三个月未能划款成功,社保机构将停止缴费人的社会保险缴费业务。若结算所欠保费,应到所属区个人缴费窗口重新申请划扣。
  二、哪些人可以自己缴纳社保?
  对于已完成社保登记但未办理参保的深圳户籍灵活就业或无业人员,可由个人到社保个缴窗口办理参保。1、非在园、非在校的少儿。深户未满18周岁的非从业人员,可申请参加医疗保险二档(少儿医保)。2、灵活就业人员。深户满18周岁未达退休年龄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可申请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一档或二档。3、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人员。深户年满16周岁(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的人员,且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可申请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一档或二档。4、随迁入户老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随迁入户,且没有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深户老人,可申请参加医疗保险一档。综上所述,在深圳有四类人可以自行缴纳社保,包括退休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等。个人缴纳社保的前提是持有深圳户口,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社保缴纳登记申请表及银行卡后,个人可以到社保机构窗口办理。现在,您知道了在深圳自己如何缴纳社保,遇到这类问题的时候就知道怎么做了。
  
  
  
总结:在深圳,除了在企业上班的人员之外,还有大量的自由职业者,他们没有在企业工作,无法享受到企业缴存的社保。根据广东省及深圳市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解释二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解释二的内容是什么?在关于公司方面的法律法规中,公司法可以说是最具体,最详细的一部。公司法实行多年来,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是也出现了一些认识上的误解。鉴于此,最高......


·社保可以报销生育的费用么
      可以。社保报销生育费用主要是其中缴纳的生育保险来报销,报销范围是:1、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


·离婚后孩子归谁抚养
      离婚后孩子归谁抚养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


·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的责任都有哪些?
      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的责任都有哪些?《交通事故司法解释》第十六条【交强险、商业险和侵权责任人的赔偿次序】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期限一般为多久?
      意外无处不在,在工作当中也会出现意外,这个时候就有工伤认定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但是有些工伤待遇却不尽人意,这个时候就会有人不服,那么我们就要拿起法律的知识保障自己的权益,依法向......


·起诉侵犯肖像权如何处理有哪些流程?
      起诉侵犯肖像权如何处理有哪些流程(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


在深圳自己如何缴纳社保?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