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工作中往往避免不了发生一些磕磕碰碰。但一旦我们的身体受到了伤害,需要公司和保险公司进行赔付的时候。我们需要想了劳动部门和相关部门递交一份工伤伤残鉴定,来证明我们的伤害。那工伤伤残鉴定费多少钱是怎样规定的,下面我们就这一问题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少钱
  
  (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费主体:市劳动局。
  
  (四)收费标准:
  
  1、自治区鉴定每人每次300元
  
  2、地、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50元
  
  3、县(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00元
  
  做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一)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二)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四)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六)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
  具体的就要看你在哪一地区做的伤残鉴定,根据相关的规定进行缴费就可以了。这里还要提醒您的是在做伤残鉴定前,要准备好相关的资料。按照步骤进行办理,以免当误你的时间和办事流程。希望您在工作中不要出现工伤事故。
  
  
  
  
总结: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工作中往往避免不了发生一些磕磕碰碰。但一旦我们的身体受到了伤害,需要公司和保险公司进行赔付的时候。我们需要想了劳动部门和相...#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小区地面停车位归谁所有?
      小区地面停车位归谁所有所谓地面停车位是指直接设置在小区地表,以划线分割方式标明的停车设施,一般需要得到政府颁发的《建设规划许可证》。《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目录有哪些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目录有哪些?我们知道,工程因为所承担的较长的使用年限和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使得其质量要求异常严格。我国对工程验收也有着一系列的规范。那么,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目录有......


·天津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条件是怎样的
      天津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条件是怎样的一、天津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条件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


·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适用的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适用的条件有哪些?(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


·民间借贷利息怎么算 如何计算民间借贷利息
      民间借贷利息怎么算如何计算民间借贷利息一、民间借贷利息怎么算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产生矛盾的是利息。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


·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那么在就职职工开始缴社会保险金以后,由于一些原因比如换了工作,或辞职等原因使社保中断,那么中断的养老金可以补交吗......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