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的法定管辖是怎样的
合同纠纷的法定管辖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考虑到不同的案件类型、案件发生地等因素,对纠纷管辖作出了相应的规定。那么,在法律上,合同纠纷的法定管辖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就针对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合同纠纷的法定管辖是怎样的
1、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购销合同履行地按下列情况确定:
(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的,以约定的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2)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当事人在合同中队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支付货物,且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
4、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
5、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
6、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如何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
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合同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由于合同纠纷案件既涉及合同纠纷案件的协议管辖问题,也涉及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定管辖问题。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法院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有效协议管辖约定优先于法定管辖适用。这也就是说,在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时,首先应当看双方当事人之间有无协议管辖的约定以及该协议管辖的约定是否有效。协议管辖有效需符合以下条件:
(1)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案件,而且特殊地域管辖中的因保险合同引起的纠纷与因运输合同引起的纠纷不适用协议管辖。
(2)只适用于一审的地域管辖。
(3)协议管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协议有三种形式,即合同中的条款、独立的协议书及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书面形式,口头协议一律无效。
(4)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即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中进行选择,而且必须做出明确的、唯一的选择。
(5)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此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时,还需注意主合同与担保合同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第129条的规定,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合同发生纠纷,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应当由担保人住所地的法院管辖。主合同与担保合同选择的法院不一致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
诉讼是有效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定途径之一,但当您准备诉讼时,您一定要注意一个问题,那就是不能找错法院。当然,还不能错过诉讼的法定时效,否则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得不到保障。在确定合同纠纷的法定管辖时不妨参考一下上文的内容。
总结:合同纠纷的法定管辖是怎样的我国法律考虑到不同的案件类型、案件发生地等因素,对纠纷管辖作出了相应的规定。那么,在法律上,合同纠纷的法定管辖是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玩忽职守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
·判定非法集资证据有什么?
在近几年中,社会上也是经常会出现不法分子利用欺骗、隐瞒真相等手段来非法占有公民的财产,那么我们的财产受到损失后,也要第一时间到有关部门进行报案,那么在审理非法集资案件时需要什么证据......
·行政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国制定的行政法主要是针对国家公职人员的一种法律上的约束,依法行政,依法为民,这是国家要求我国公职机关人员必须要做到的。可是因为受到社会上各种因素的影响,在国家公职机关单位当中也存......
·欠钱不还的人不接电话怎么办
欠钱不还的人不接电话怎么办一、欠钱不还的人不接电话怎么办双方关于纠纷问题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到法院起诉。需要准备好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诉状、有关证据等材料。诉讼费由原告先......
·佛山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佛山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佛山十级工伤鉴定标准2018是残情定级后发给证件。残情定级不实行“终身制”,劳动鉴定委员会必须对工伤致残人员定期进行复查,残情若有变化,等级应作相应变更。工......
·最新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一、最新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不报、谎报安全事......
合同纠纷的法定管辖是怎样的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