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诉讼的受理条件包括哪些

  离婚诉讼的受理条件包括哪些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如何提起离婚诉讼
  通过诉讼手段进行离婚,其程序为: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提起离婚诉讼相对来说比较简单,但是实现离婚目的却很困难。在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需要进行两次、甚至三次离婚诉讼才能拿到离婚判决。这是因为当事人不熟悉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程序、证据要求还有法院内部规则。至于离婚诉讼的受理条件包括哪些,上文中已经作出了讲解,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总结:离婚诉讼的受理条件包括哪些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函关于逾期违约金具体是什么
      函关于逾期违约金具体是什么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


·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是什么?
      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是什么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以下各项:(一)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对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定义。......


·一、离婚如何确定法人财产?
      一、离婚如何确定法人财产?离婚确定法人财产的方式主要是: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


·一、根据继承法规定什么样子的遗嘱无效?
      一、根据继承法规定什么样子的遗嘱无效?根据继承法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就是无效的,比如说订立遗嘱的当事人是没有遗嘱的能力的,丧失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的有效是指遗嘱具备法定的条......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还会被提审么?
      一、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还会被提审么?罪嫌疑人被逮捕后还会被提审。由侦查单位负责提审嫌疑人(不能叫嫌疑犯),如果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未移交检察院之前,都由公安机关负责提审;如果是检察院......


·房屋过户2018有新规定缴税情况是怎么样的?
      房屋过户2018有新规定缴税情况是怎么样的?(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1、契税:首次购房评估额90平内1%、90平~144平内1.5%,超过144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2、印花税:房款的0.05%3、交易......


离婚诉讼的受理条件包括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