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证据在刑事诉讼法类型有哪些?

  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首先要展开审查,查看证据是否充分、是否如实反映犯罪事实。法院在庭审阶段,也是根据事实和证据作出判决。如果证据链缺失,或者证据不真实,则不能宣判。那么,证据在刑事诉讼法类型有哪些?下面我们透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证据在刑事诉讼法类型有哪些?
  
  刑事证据指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材料。这一定义概括了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反映了证据的本质属性。基于立法的统一性,三部诉讼法对证据概念的理解应当是统一的。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二、刑事诉讼证明的特征有哪些?
  
  运用证据证明自己诉讼主张的活动。刑事诉讼中的证明主要有以下特征:
  
  1、刑事诉讼证明的任务是确定案件的真实情况。在刑事诉讼中,应当证明犯罪事实是否发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以及有无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情节等。证明所确定的案件事实必须符合客观实际。
  
  2、刑事诉讼证明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法收集、审查和运用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刑事诉讼的当事人也有权依法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指控或者主张。刑事证明具有职责性或者是义务性。
  
  3、刑事诉讼证明必须依法进行,才具有诉讼上的有效性。刑事诉讼证明是由国家法律所调整的诉讼活动,从证明任务、证明主体、证明责任、证明范围、证明手段到收集、审查、运用证据的规则和程序等,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4、从刑事诉讼证明的内容上看,包括收集证据、审查和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全过程,刑事证明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在证明方法上是事实推断与逻辑推断相结合。从刑事诉讼案件中确定其证明对象,依法收集各种真凭实据,再根据已知的证据事实和生活经验推断案件未知的证明对象。只有逻辑推断与事实推断相结合,才是证明案件事实的唯一方法。
  
  综上所述,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证据是定案的依据,也是法院作出客观量刑的主要参考。证据在刑事诉讼法类型包括物证、书证、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及鉴定结论等。其中被害人陈述和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属于主观比较强的证据,必须在其它证据的印证下发挥效力。
  
  
总结: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首先要展开审查,查看证据是否充分、是否如实反映犯罪事实。法院在庭审阶段,也是根据事实和证据作出判决。如果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刑罚的执行机关包括哪些
      刑罚的执行机关包括哪些我国的刑罚主要分为了主刑和附加刑,其中主刑包括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而附加刑则包括了罚金、没收财产以及剥夺政治权利。针对不同刑罚的执行机......


·起诉离婚最多几次判离?
      起诉离婚最多几次判离?一、起诉离婚最多几次判离?法律规范并没有明确规定起诉离婚最多几次判离,若是首次起诉离婚时,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在大部分的情形下不会判离。根据《关于人民法......


·一、夫妻离婚后抚养费谁付?
      一、夫妻离婚后抚养费谁付?夫妻离婚后抚养费应当由不承担抚养的一方支付给承担抚养义务的一方。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按月交付,每月固定的日子将费用支付给负责抚养子女的一方。费用......


·《公司法》中的自我交易规则是什么?
      《公司法》中的自我交易规则是什么《公司法》中的自我交易规则是什么?董事自我交易也称为董事抵触利益交易,是指董事或者董事的关联人与公司之间进行交易。按照董事在交易中是否直接作为一方当事......


·债务纠纷可否由借款签订地法院管辖
      债务纠纷可否由借款签订地法院管辖?债务纠纷不能由借款签订地法院管辖,应该由债务人所在地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


·提请逮捕后还能取保吗
      逮捕之后,正常情况下不能取保候审,因为逮捕的条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会的可能,所以才予以逮捕,因此不适合取保或者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


证据在刑事诉讼法类型有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