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规定民事诉讼可以延期几次

  民事诉讼在生活当中应该是比较普遍的,有些民事诉讼在开庭审理的过程当中,可能由于一些迫不得已的原因必须要延期审理,延期审理有的时候是法庭当庭作出的判决,还有的时候就是当事人提出了申请法庭延期的这样一种请求。那么,在我国规定民事诉讼可以延期几次?
  一、在我国规定民事诉讼可以延期几次?
  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延期审理前已进行的诉讼行为,对延期后的审理仍然有效。但延期的时间不计算在审理期限内。民事案件中,《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解释对申请延期次数没有明确规定,延期多长时间也没有明确规定,但《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审理期限,即: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审限,是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由此可以看出,申请延期审理的次数和时间要受审理期限的限制,不是无限制的。
  二、申请延期的条件;(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如果私人原因合理合法,可以纳入第(4)点作为延期开庭的理由,你需要做的就是写一份延期开庭申请书,递交到法院负责审理案件的民事庭法官,由他们决定是否延期开庭。决定权在法院。民事诉讼费用由谁承担:民事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1)民事案件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财产案件是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收取诉讼费的;2)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只是规定了申请延期的话必须要在法庭开庭审理的阶段,并且,如果是自己想要请求法院延期审理,必须要注意我国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申请延期的一些必备条件。比如说自己需要重新进行鉴定,或者跟案件有关的相关人等没有正当的借口就不到庭参加的这种特殊情况。
  
  
  
总结:民事诉讼在生活当中应该是比较普遍的,有些民事诉讼在开庭审理的过程当中,可能由于一些迫不得已的原因必须要延期审理,延期审理有的时候是法庭当庭作...#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一、法律规定起诉减少抚养费谁做被告?
      一、法律规定起诉减少抚养费谁做被告?以孩子为被告;《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


·工伤鉴定标准2023年规定的判断依据是什么?
      在普通老百姓家庭里,大多数情况下职工都是上有老下有小,职工工资就是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如果职工一旦因遭遇工伤事故导致收入下降、甚至失业,对整个家庭来说就是丧失了生存的基础,此时,工......


·最新未签劳动合同用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未签劳动合同用工赔偿标准是什么按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雇佣童工个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雇佣童工是违法的
      雇佣童工个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雇佣童工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会被罚款,严重的会被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医疗事故重新鉴定申请书
      医疗事故重新鉴定申请书?国家对医疗不断的扶持,但近几年医疗事故频频发生。在进行索赔之前必不可少的一个流程就是去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那么医疗事故重新鉴定申请书怎么写呢?我们将为您推荐......


·诉讼离婚后耍赖不支付钱怎么办
      诉讼离婚后耍赖不支付钱怎么办如果离婚后耍赖不支付钱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去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去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主要有:1、去法院起诉法院离婚程序第一......


在我国规定民事诉讼可以延期几次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