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致人死亡赔偿金额有哪些依据?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偏执的人与人发生了口角或者误会不通过正常的途径去解决,往往使用暴力去解决。还有的会聚众斗殴,这样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的伤害是无法估量的。只会在出去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那聚众斗殴致人死亡赔偿金额有哪些依据呢,下面我们就为你详细解答。
一、死亡赔偿范围和计算公式
(一)收入损失。是指根据死者生前的综合收入水平计算的收入损失。收入损失=(年收入-年个人生活费)×死亡时起至退休的年数 退休收入×10。(死者年个人生活费占年收入的25%—30%)
(二)医疗、护理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诊断费、治疗医药费、住院费等;护理费包括住院期间必需陪护人的合理费用和出院后生活不能自理所雇请的护理人的费用。
(三)安抚费。是指对死者遗属的精神损失所给予的补偿。
(四)丧葬费。包括运尸、火化、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费等合理支出。但以死者生前六个月的收入总额为限。
(五)其他必要的费用。包括寻找尸体、遗属的交通、食宿及误工等合理费用。注:
1、受伤者的收入损失,计算到伤愈为止;致残者的收入损失,计算到70岁;死亡者的收入损失,计算到70岁。
2、70岁以上致残或死亡的,其计算收入损失的年限不足5年者,按5年计算,并予以一次性赔付(综合考虑利率及物价上涨因素)。
3、伤亡者本人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其收入损失可比照同岗位、同工种、同职务的人员工资标准,或按其所在地区正常年度内的收入计算。
4、伤亡者为待业人员及其他无固定工资收入的,按其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计算。伤亡者为未成年人的,可参照本款以18岁为起点计算。
5、伤亡者为我国公民的,其对外索赔的标准,可参照我国有关部门制定的对外索赔工资标准处理。
二、《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国刑法规定,
1、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才构成本罪,其余人则不为罪。
2、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对直接行为人及直接责任人,依照刑法有关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处罚。
3、民事诉讼。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适用混合过错责任原则确定赔偿数额。犯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的被告人承担全部或主要赔偿责任;依法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的犯聚众斗殴罪的被告人和其他共同致害人承担次要赔偿责任。同一罪名共同犯罪的被告人之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我国对因打架斗殴一类死亡人员的赔偿较为明确,一是为了照顾受害者家属的情绪,另外也是震慑打架者对自己的罪行有着较为清醒的认识。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赔偿受害者的工作年龄费用达到70岁。
总结: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偏执的人与人发生了口角或者误会不通过正常的途径去解决,往往使用暴力去解决。还有的会聚众斗殴,这样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的伤害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公司垫付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公司垫付吗?我国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人伤事故,肇事车辆有交强险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垫付伤者救助费用。没有交强险,逃逸或者不够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
·老公欠信用卡连累老婆该怎么办?
婚姻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美好的,不仅代表着两个人的关系亲密无间。也代表着两个人组建了一个新的家庭,那对于老公的债务产生和无力偿还时,老婆应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老公欠信用卡连累老婆该......
·在我国醉酒驾驶罚款5000后面还要罚款吗?
一、在我国醉酒驾驶罚款5000后面还要罚款吗?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
·一、兰考起诉离婚要多久?
一、兰考起诉离婚要多久?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工伤认定要多长时间
在实践中,对于劳动者受伤的情况是不是属于工伤的认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需要由专业的官方部门在法定期限内作出。那在法律上,究竟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呢?当事人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交通事故赔偿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交通事故赔偿是夫妻共同债务吗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前提是因交通肇事车辆运行所得利益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
聚众斗殴致人死亡赔偿金额有哪些依据?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