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缓刑期间犯罪怎么处理 有期徒刑缓刑如何执行

  罪犯要是能够被适用缓刑,其实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此时会有严格的条件要求。而在缓刑期间,作为缓刑人员也应该严格遵守相应的规定,不能再次实施犯罪,否则的话将会承担更重的责任。那一般缓刑期间犯罪怎么处理呢?本站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有期徒刑缓刑如何执行
  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立即交付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机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当将法律文书送达当地公安机关。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宣告缓刑的罪犯,在宣告缓刑时,应当同时宣告缓刑的考验期。缓刑考验期满,公安机关应当向本人宣布并通报原判决的人民法院。
  二、缓刑期间犯罪怎么处理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的,由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在审判新罪时,对原宣告的缓刑予以撤销;如果原来是上级人民法院宣告缓刑的,审判新罪的下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撤销原宣告的缓刑。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对原宣告的缓刑予以撤销后,应当通知原宣告缓刑的人民法院和执行机关。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应当依法撤销缓刑的,原作出缓刑裁判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同级公安机关提出的撤销缓刑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人民法院撤销缓刑的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这个时候应当对缓刑人员撤销缓刑,对于新犯的罪需要依法作出审判,然后在与之前的犯罪进行数罪并罚。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总结:罪犯要是能够被适用缓刑,其实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此时会有严格的条件要求。而在缓刑期间,作为缓刑人员也应该严格遵守相应的规定,不能再次实施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男人想要离婚也重婚女方可以起诉吗?
      男人想要离婚也重婚女方可以起诉吗?可以的。如果当事人有重婚行为,可以选择报警和起诉的。根据《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订立遗嘱应该符合哪些条件
      订立遗嘱应该符合哪些条件1、立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


·公司私自调动劳动关系可以吗?
      当某个人应聘成功时,这个公司会与个人签订一份工作上的劳动合同。里面会明确指出双方的劳务关系以及劳务报酬,那么在真实的工作中,公司私自调动劳动关系是否合理呢?以下就是关于这个问题做出......


·损害他人名誉罪侵权责任法中人身损害应如何赔偿?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规定: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


·赠与合同占有改定无效情形有哪些?
      赠与合同占有改定无效情形有哪些?赠与合同占有改定无效情形:(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都和驾驶员饮酒驾驶有关,如果是醉驾的话,则
      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都和驾驶员饮酒驾驶有关,如果是醉驾的话,则更容易发生事故,带来人员伤亡。自从最新的刑法修订案将醉驾入刑后,全国各地加大了对饮酒驾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那么,在处罚......


缓刑期间犯罪怎么处理 有期徒刑缓刑如何执行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